第50章 广州"雨夜屠夫"连环杀人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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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血色黎明:恶魔落网

1.1 绝望的逃亡:最后的幸存者

1994年9月19日凌晨4时,一名衣衫不整的年轻女子跌跌撞撞地冲进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新港派出所。她浑身颤抖,头发凌乱,只穿着一件风衣和一条底裤,脸上满是惊恐的神色。

这位名叫黄艳红的女子向值班民警哭诉,昨晚12时左右,她在广州火车站被一名男子骗上了车。男子将她带到家中后,对她实施了暴力侵犯,并试图掐死她。黄艳红机智地装死,才侥幸逃脱。

"他长得瘦瘦的,中等个子,大概40岁左右。他家住在靠近马路的一栋两层小楼里,二楼有一个阁楼。"黄艳红一边抽泣一边描述着凶手的特征和住址。

接到报案后,派出所所长陆广容立即意识到这可能是一起重大案件。他迅速组织警力,根据黄艳红提供的线索,前往嫌疑人的住所进行调查。

1.2 恐怖的阁楼:罪证如山

当民警们进入嫌疑人的住所时,眼前的景象让他们毛骨悚然。床头铺满了女性的衣物,床头柜里塞满了上百件穿过的女性内裤。

更令人震惊的是,在一个上锁的大衣柜中,警方发现了十几个巨大的玻璃樽,里面浸泡着被割下的女性 乳 房和 阴 部组织。此外,还有一个用铁丝制作的女性模特,身上披着多块缝合起来的人 皮。

这个场景与警方多年来一直在调查的系列杀人案高度吻合。警方立即意识到,他们可能已经找到了那个让整个广州市陷入恐慌的"雨夜屠夫"。

随后,警方对现场进行了全面搜查,发现了更多令人发指的证据:受害者的身份证、首饰、衣物等个人物品,以及一本详细记录犯罪过程的笔记本。

在笔记本中,凶手详细记录了每一次作案的时间、地点、受害者特征、作案手法以及自己的心理感受,甚至还包括如何处理尸体的细节。

1.3 恶魔现形:罗树标的真实面目

经过调查,警方确认犯罪嫌疑人名叫罗树标,1954年8月20日出生于广州市一个普通工人家庭。他曾因盗窃多次被劳教和判刑,1987年刑满释放后从事个体运输工作。

罗树标被捕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他承认,从1990年2月至1994年9月期间,他在广州市连续作案19宗,杀害了18名年轻女性。

罗树标的作案手法极其残忍。他通常会在雨夜或深夜时分,驾驶一辆0.6吨的小货车在街头寻找目标。他的目标多为外地来广州打工的年轻女性,尤其是站 街 女。

罗树标会以搭载顺风车或提供工作机会为借口,将受害者骗上车,然后带到偏僻处实施强 奸和杀害。他不仅会在受害者死后进行 奸 尸,还会割下她们的 乳 房、外 阴 等部位,带回家中保存。

这些被割下的人体组织被罗树标浸泡在玻璃樽中,摆放在他的阁楼里。他还会用铁丝制作女性模特,将受害者的皮肤缝合在模特身上,供自己欣赏和发 泄。

二、罪恶开端:从小偷到连环杀手

2.1 童年阴影:扭曲人格的形成

1954年8月20日,罗树标出生在广州市一个普通工人家庭。他的父母都是本分的工人,但罗树标从小就表现出与众不同的性格特点。他性格孤僻,不喜欢与人交往,经常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发呆。

在学校里,罗树标是个让老师头疼的学生。他学习成绩差,经常逃学,还喜欢小偷小摸。从初中开始,他就开始偷窃同学的文具、书本等小东西。

"这孩子从小就手脚不干净,怎么打都改不了。"罗树标的父亲在接受警方询问时无奈地说。

罗树标对自己的童年经历并不满意。他曾在日记中写道:"我从小就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我不喜欢和其他孩子一起玩,我更喜欢一个人待着。"

这种孤僻的性格和不良行为习惯,为他日后走上犯罪道路埋下了隐患。

2.2 犯罪生涯的开始:从盗窃到杀人

1974年,年仅20岁的罗树标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两年。这是他第一次与法律打交道,但这次经历并没有让他改过自新,反而让他在劳教所里结识了一些不良分子,学到了更多犯罪技巧。

1977年初,罗树标刚刚被解除劳教不久,就再次犯下了严重的罪行。他潜入广州市家电研究所盗窃,被女事主冯丽云发现。

为了不被发现,罗树标残忍地杀害了冯丽云。他用砖头猛击冯丽云的头部,随后用螺丝刀捅刺她的颈部,导致冯丽云失血过多死亡。

这是罗树标第一次杀人,但这次杀人并没有让他感到害怕或后悔,反而让他产生了一种奇特的满足感。"当我看到她停止挣扎的那一刻,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罗树标后来在审讯中回忆道。

然而,由于当时的刑侦技术有限,警方并没有找到足够的证据指认罗树标,他成功地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2.3 三进宫:监狱生活的影响

1979年,罗树标再次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三年。这次劳教结束后,在家人的安排下,罗树标结婚了,并先后生下了一子一女。

然而,婚姻和家庭并没有改变罗树标的犯罪本性。1983年,他又一次因盗窃被警方抓获。这一次,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在监狱服刑期间,罗树标开始表现出明显的性 变 态倾向。他开始偷盗女性的内 裤、乳 罩等贴身衣物,进行 性 发泄。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那些女性的贴身衣物,我就会感到特别兴奋。"罗树标在后来的供述中说。

1987年,罗树标刑满释放。出狱后,他开始从事个体运输工作。表面上看,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安分守己的普通人,但实际上,他内心的恶魔正在慢慢苏醒。

三、雨夜魔影:连环杀人案的真相

3.1 第一滴血:初次尝到杀人的快感

1990年2月7日晚,罗树标驾驶着他的小货车在广州市区游荡。当他行驶到新洲路段时,看到一名年轻女子在路边徘徊。

这名女子名叫钟子璇,22岁,是一名外贸公司的员工。她因为错过了末班车而显得有些焦急。

罗树标停车上前搭讪,谎称自己是一名好心的司机,可以免费搭载钟子璇一程。钟子璇信以为真,上了罗树标的车。

罗树标并没有按照钟子璇指定的路线行驶,而是将车开到了琶洲乳牛场附近的一处偏僻地带。钟子璇发现情况不对,想要跳车逃跑,但被罗树标一把抓住。

罗树标试图强奸钟子璇,但遭到了她的强烈反抗。愤怒之下,罗树标用双手死死掐住钟子璇的脖子,直到她停止呼吸。

随后,罗树标对钟子璇的尸 体 进行了奸 淫。完事之后,他将尸体扔在敦和路边,然后驾车逃离现场。

第二天早上7点,钟子璇的尸体被路人发现。警方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发现死者颈部有明显的掐痕,眼睛外凸充血,舌头外吐,下 体 赤 裸并残留 精 液。

这是广州警方第一次接触到这一系列骇人听闻的连环杀人案。然而,由于当时的刑侦技术有限,加上罗树标没有留下明显的线索,这起案件很快就成了一桩悬案。

3.2 疯狂升级:从奸 尸到割 乳 挖 阴

1991年2月26日,距离第一起案件发生一年后,罗树标再次出手。这一次,他的目标是一名20岁的河南打工妹林某。

罗树标将林某骗上车后,将她带到一处偏僻的树林里实施了强 奸。林某激烈反抗,罗树标再次掐住她的脖子,将她活活掐死。

这一次,罗树标不仅奸 淫了林某的 尸 体,还做出了更加变态的行为。他用刀割下了林某的 生 殖器官,用死者的红毛衣包裹好,带回了自己家中的阁楼。

"当我割下她的器 官时,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那种感觉,比强奸活人还要刺激。"罗树标在后来的供述中说。

从这起案件开始,罗树标的作案手法越来越残忍,犯罪频率也越来越高。1991年4月12日,22岁的湖南打工女青年孙秀敏成为了罗树标的第三个受害者。

这一次,罗树标在作案过程中听到了附近有人声,于是他将孙秀敏的"尸体"带回了家中。在搬运过程中,他发现孙秀敏还有呼吸,于是用衣物堵住她的口鼻,将她彻底捂死。

随后,罗树标对孙秀敏的尸 体进行了 奸 淫,并割下了她的双 乳和外 阴。他将这些人体组织用吹风机吹干,保存在阁楼的玻璃樽中。

3.3 杀人日记:记录每一次犯罪的细节

随着作案次数的增加,罗树标变得越来越大胆。他开始详细记录每次作案的过程和感受,形成了一本令人毛骨悚然的"杀人日记"。

在日记中,罗树标详细记录了每个受害者的特征、作案的具体过程以及自己的心理变化。他还会对自己的"作品"进行评价,反思哪些地方做得好,哪些地方还需要改进。

"1991年10月15日,星期二,多云。今晚的猎物是一个20岁左右的四川妹子。她的皮肤很白,乳 房 很丰满。我把她带到了老地方,她一开始很配合,但后来却开始反抗。我不得不掐 死她。她的尸体很柔软,摸起来很舒服。我割下了她的 双 乳和后背的皮肤,这些将成为我收藏中的精品。"

罗树标的日记不仅记录了他的犯罪过程,还揭示了他内心的扭曲和变态。他将杀人视为一种艺术,将受害者的身体部位视为自己的"收藏品"。

3.4 模仿犯罪:向香港"雨夜屠夫"致敬

罗树标在供述中承认,他的犯罪行为受到了香港"雨夜屠夫"林过云案件的影响。

林过云是香港着名的连环杀手,他在1982年杀害了四名女性,并将受害者的器 官 割下保存。他的案件被拍成了电影《雾夜屠夫》。

罗树标经常观看以林过云为原型的暴力色 情 录像带。他对林过云的作案手法非常崇拜,并刻意模仿林过云的犯罪行为。

"我觉得林过云很厉害,他做了很多人想做但不敢做的事情。我想证明自己也能做到,甚至能做得更好。"罗树标在审讯中说。

罗树标不仅模仿林过云的作案手法,还模仿他的反侦查技巧。他专门选择站街女作为目标,因为这些人流动性强,人际关系简单,即使失踪也不容易引起注意。

此外,罗树标还会在作案后仔细清理现场,尽量不留下任何证据。他甚至会故意在现场留下一些误导性的线索,以干扰警方的调查。

四、全城恐慌:案件引发的社会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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