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安徽含山"1990·6·4"灭门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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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蹊跷的是,关于凌某青身份最后的登记出现在2014年。在那之后,这家人四散去了多地,而凌某青则再没了音讯。梁勇说:"熊某毛本人在2015年过世了,他也没有在浙江义乌的暂住史,熊某毛的老婆叫吴某,还有他的儿子熊某飞,儿媳,在2014年以后,也没有活动轨迹了,离开了浙江义乌。"
此外,警方还发现,熊某飞的妻子从2014年起就离家出走,从此再没有回过这个家。这一系列的巧合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梁勇表示:"2014年的时候,他们的疑似逃犯凌某青是跟他们居住在一起的,但是2015年之后,吴某返回老家,凌某青就又是消失了。"
2020年11月初,含山警方决定正面接触吴某和熊某飞,分别对他们进行询问。然而,两人的说辞却完全不一样,这一重大疑点引起了专案组的警觉。
面对警方的询问,熊某飞最初声称,2014年年底,凌某青和他的母亲为了家庭琐事大吵一架后,独自一人到福建山区砍竹子,之后就一直没有联系。然而,当警方比对了母子二人的口供后,发现了诸多矛盾之处。
在警方的反复询问下,熊某飞的心理防线终于被突破。他向警方坦白:"是我杀了凌某青!"这句话让所有办案民警都感到震惊。张亮回忆说:"之后熊某飞就交代凌某青已经不在了,如果警方早六年前来,就能找到凌某青,但现在这个人已经不在了,这个人已经被他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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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深埋六年的罪恶终于浮出水面
熊某飞向警方供述了杀害凌某青的详细过程。2014年年末的一天晚上,凌某青再次动手打了熊某飞的儿子。一直忍让的熊某飞终于忍无可忍,心中积压多年的怒火在那一刻彻底爆发。
当天晚上,熊某飞喝了一些酒,借着酒劲,他拿起了一把锤子,趁着凌某青睡着之际,朝他的头部砸去。熊某飞回忆说:"我就右手用铁锤打了一下,当时心里也没管那么多,就觉得凌某青死了就死了,反正也该死。"
随后,熊某飞将凌某青的尸体分尸,并掩埋在浙江义乌市郊外的一处荒山里。他以为,随着凌某青的死亡,自己的妻子就会回来,家庭就能恢复往日的平静。然而,他错了。
熊某飞虽然交代了案情,但抛尸发生在6年前的夜晚,他对于抛尸地点的记忆已经模糊,无法准确说出具体位置。与此同时,义乌城市发展较快,周边环境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寻找命案关键证据的工作陷入了困境。
为了找到凌某青的尸体,含山警方于2020年11月9日调集多台挖掘机前往抛尸地点周边开展地毯式搜寻,重点区域甚至挖地4、5米深。
挖掘工作从当天上午一直持续到深夜,然而警方最初一无所获。含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基础中队中队长梁勇回忆说:"桥洞以前是个垃圾场,所以里面的废弃物非常多,而且桥洞下面还有污水管道这些东西。"
面对困难,警方没有放弃。他们请来了高速公路的负责人和当地消防部门一起配合挖掘工作。挖掘工作持续了三天两夜,近70个小时。在这个过程中,警方采用打点的方式,每隔一段距离就挖一个直径三米左右的圆坑,然后看到袋子就会有警察再去进行人工挖掘。
终于,在2020年11月11日傍晚,警方挖出了一个被编织袋、塑料袋层层包裹的尸骸。经过法医鉴定,这具尸骸正是他们寻找已久的凌某青。
至此,沉寂30年的含山县"1990·6·4"故意杀人案宣告成功侦破。与此同时,含山警方还带破了浙江省义乌市"2014·12·5"命案隐案。
当熊某飞得知凌某青的真实身份后,他感慨地对警方说:"我只说,你们为什么不早一点来,要不然我的家也不会被他搞成这样!"这句话让在场的每一位民警都感到震撼。
七、两个破碎家庭的悲剧
随着案件的侦破,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浮出水面:凌某青不仅是含山县"1990·6·4"故意杀人案的凶手,还是一个长期对熊某飞一家实施暴力的恶魔。
含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张亮表示,这起案件曲折复杂,乃全国不多见。它不仅是一起简单的命案,更是一个涉及两个家庭、跨越三十年的悲剧。
在这起案件中,最令人痛心的是两个原本平静的家庭都被彻底摧毁。对于席家来说,1990年的那场灭门惨案让他们失去了三位亲人,三十年来一直生活在痛苦和恐惧中。席从和在案件侦破后表示:"现在在家里面睡觉都能睡得舒服了,感谢县公安局。"
而对于熊某飞一家来说,他们的悲剧则开始于收留凌某青的那一刻。熊某飞的童年因为凌某青的介入而充满了痛苦和耻辱。他从小就被村民嘲笑,说他的母亲"跟乞丐跑了"。这种心理阴影伴随了他的整个童年。
更令人痛心的是,熊某飞成年后,凌某青不仅霸占了他的母亲,还强J了他的妻子,最终导致家庭破裂。而当熊某飞选择反抗时,他自己也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留下两个年幼的儿子无人照顾。
2022年2月24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熊某飞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飞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尽管熊某飞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但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了被害人凌某青的过错。法院认为,熊某飞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在其带领指认下找到被害人尸骨,对案件侦破起了重要作用,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2022年3月7日,熊某飞的辩护律师在义乌市看守所会见了他,征求他对判决的意见。熊某飞对判决结果认可,他表示不上诉,因此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在会见中,熊某飞对两位律师的工作表示感谢,同时希望律师能够帮忙照顾他两个年幼的儿子。目前,熊某飞的两个儿子由他的姐姐在抚养。
八、法律与道德的思考
案件告破后,不少网友纷纷表达了对熊某飞一家遭遇的同情。有人认为,熊某飞的行为是在长期遭受凌某青的暴力和威胁后做出的无奈之举,应该得到法律的宽大处理。
然而,从法律角度来看,熊某飞的行为并不构成正当防卫。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合伙人王录春律师表示:"本案中熊某飞杀害凌某青的行为是发生在凌某青睡着后,其杀害行为不属于'为了他人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因此熊某飞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当然也不属于防卫过当,最多是事后防卫,类似于私力复仇。"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朱利霞律师也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本案中,熊某飞是在凌某青睡着后,用锤子将凌某青杀害并分尸,属于'事后行为'。因此,本案中,熊某飞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尽管如此,朱利霞律师也指出,熊某飞杀害凌某青毕竟事出有因,是在被害人凌某青强奸其妻子、动手打其儿子"忍无可忍"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15年印发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中明确提到,在家庭暴力犯罪案件中,需要充分考虑案件中的防卫因素和过错责任。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翟振轶律师则认为,熊某飞的行为虽然不构成正当防卫,但被害人凌某青存在严重过错,且熊某飞属于激情杀人,这两点是熊某飞可以争取量刑减轻的重要条件。
这起案件引发了人们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深入思考。一方面,法律需要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对任何违法行为都必须予以制裁;另一方面,法律也需要考虑人性和道德因素,对于那些在极端情况下做出错误选择的人给予一定的理解和宽容。
熊某飞在坦白案情的时候嘴里一直不停的说:"为什么你们不早点过来?"这句话也一直萦绕在每一位相关警方心中,让他们感到无比惋惜。
正如一位网友所说:"正义虽然可能会迟到,但一定不会缺席。但迟到的正义算不算正义?在这些日子里,受害者又该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