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大连宝马撞人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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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受到脑震荡,小罗的母亲现在记忆力很差,甚至不记得车祸的当时发生了什么,只要一回忆过去就会头疼,一提起老伴的离开就哭个不停。小罗的母亲原本身体硬朗,精神矍铄,什么家务都能干,但现在因为腿脚不便,不愿让别人看到她的样子,老人变得不爱出门,每天闷闷不乐,精神也变得很差。
四、法律对恶魔的最终裁决
4.1 案件定性: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021年5月23日,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通报大连"5·22"轿车撞人逃逸案件有关情况。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曲波通报称,大连轿车撞人逃逸案肇事者刘东因投资失败无法接受,失去信心,而产生报复社会行为。
5月26日,大连市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大连"5·22"案件犯罪嫌疑人刘东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经检验鉴定,排除刘东酒驾、毒驾、服用精神类药物和精神病史嫌疑,其作案时头脑清楚、思路清晰,选择作案地点、目标明确。
对于这一案件的定性,法律专家分析认为,刘东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非交通肇事罪或故意杀人罪。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王成律师解释:"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犯罪人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从通报可以看出,本案中刘东具有主观故意,对自己的行为性质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具有清楚认识,所以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人以特定自然人为目标,采取一定方法剥夺该特定自然人的生命。而从通报和视频中可以看出,刘东是以过路行人为目标,进行无差别撞击,并不追求剥夺特定自然人的生命权,故其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王成律师进一步分析。
4.2 一审宣判:罪有应得的死刑判决
2021年10月29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公开宣判:被告人刘东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东无视法律,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五人死亡、多人受伤、他人财产遭受损失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院特别指出:"刘东因自身投资失败,以极端方式发泄情绪,在城市中心区域公共道路上驾车加速行驶,故意冲闯红灯,冲撞正在人行道过马路的大量行人,造成多人死亡、受伤及他人财产损失,社会危害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故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一判决结果公布后,大连市民纷纷拍手称快,认为这是对恶魔刘东的应有惩罚。许多市民表示,刘东的行为极其恶劣,必须用死刑来告慰无辜遇难者的在天之灵。
4.3 上诉与终审:正义的最终确认
一审宣判后,刘东不服,提出了上诉。他的理由是自己系投案自首,当庭认罪,应当从轻处罚,最多判个死缓。然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东的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社会危害和罪行极其严重。
2022年2月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刘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刘东死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刘东未必不知自己罪孽深重,二审判决结果不会有什么变化,他只不过是用上诉这种方式,多争取一些留在世上的时间,苟延残喘而已。
4.4 死刑执行:恶魔的最终下场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刘东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2023年4月7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罪犯刘东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在死囚房里,刘东像发了疯似的又踢又打拼命反抗。狱警们站在一旁,脸上没有一点惊讶的神色。他们在这地方待久了,见多了死刑犯临到要上路时的这些挣扎举动,心里早就不起波澜了。
"你到现在还没弄明白,人一旦走到这一步,命没了就是没了,回不了头了。"一个狱警站在紧闭的牢门外面对里面的刘东说道,"等明天你就知道了。"
果不其然,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完全亮透,狱警们就打开了死囚室的门,冲进去几个人,连拉带拽地把刘东给拖了出来。
"还我自由!"刘东一边使劲扭动身体,一边扯着嗓子喊。然而,无论他如何挣扎,都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最终,刘东被带到了刑场,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五、悲剧带来的深远影响
5.1 心理创伤:幸存者与目击者的终身阴影
这起惨案不仅夺走了5条鲜活的生命,给8名伤者留下了身体上的创伤,还对所有经历或目睹这一事件的人造成了难以磨灭的心理创伤。
一位目击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时情况实在是太过于危险了,即便是我现在回想起来,都感到后怕,也感到庆幸,要是我再走慢一步的话,有可能我就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大连车祸事件发生后,不少网友都表示,自己走在马路上,会感到风声鹤唳、胆战心惊。"看过大连车祸之后,我现在走在行人道上过马路要是背后有车,我就汗毛耸立,生怕也出意外。"一位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了自己的感受。
一位曾经在附近发放传单的男子介绍,他每天都在这里发传单,事发时正好是中午,他回家吃饭了,但是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了马路中间的几处蓝布,蓝布下面是遇难者冰冷的尸体。"这几天,每天都会有人问我看没看到,咋回事,大家更多的都是对这个肇事者的谴责。"
5.2 经济困境:受害者家庭的艰难处境
这起惨案给受害者家庭带来的不仅是精神上的痛苦,还有沉重的经济负担。小罗在刘东受审的那一天,因为怕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甚至没敢出庭,而是请自己的岳父代为出庭。
小罗告诉记者,母亲在医院ICU躺了将近三个月才醒过来,光是医疗费就花了13万,还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车祸发生时,母亲的头部、眼睛、腰、腿、胳膊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出院以后,左眼完全失明,看不见东西,右眼的视力下降的很厉害;因为腰部受伤,她直不起腰来,只能一直佝偻着走路;双腿无力,只能拖着腿往前走。
小罗本人的工资收入并不高,平时的房贷有时还需要父亲支援,现在父亲没了,妈妈平时还需要不少医药费,他和妻子小两口经常入不敷出,生活十分窘迫,身心压力都很大。
这些受害者的家属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大连市中院在一审宣判时依法作出附带民事诉讼判决,由刘东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然而,刘东已经破产,根本没有赔偿能力。刘东的汽车虽然买了车辆保险,但因为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甚至涉嫌故意犯罪,保险公司依法是可以不予理赔的。
也就是说,众多受害者可能无法获得足额的赔偿,刘东即便是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无法弥补他造成的严重伤害。
5.3 社会反思:如何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这起惨案引发了社会各界的深刻反思。人们不禁要问:一个原本看起来正常的年轻人,为什么会因为投资失败就走上报复社会的道路?我们的社会应该如何预防和干预这种极端行为?
专家指出,刘东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无差别杀人",即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之间没有任何恩怨,犯罪嫌疑人为了报复社会,随机选择作案对象、见谁杀谁。近二十年来,中国社会出现过的"无差别杀人"事件早已累计无数,但每一次发生新事件,依旧会令公众触目惊心,掀起舆论波澜。
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对社会心理疏导机制的思考。有评论指出,我们的社会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帮助那些在生活中遇到挫折的人走出困境,而不是让他们的负面情绪不断积累,最终导致极端行为。
同时,这起事件也提醒我们,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和困难,我们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去应对,而不是选择伤害他人。正如一位网友所说:"生活已经足够艰辛,我们更应该相拥取暖。你的一时冲动,可能就会连累很多无辜的人跟随买单。控制不住自己情绪的人,也就控制不好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