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 广西罗城"死亡名单"连环杀人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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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谢代韦遇害后,警方立即对"死亡名单"进行了深入分析。他们发现,名单上的人主要分为两类:
1. 县城客人(8人):包括谢谋、谢永伍、谢代韦等,多为与凶手有生意往来或债务关系的人
2. 乡下客人(18人):主要是纳翁乡板阳村腊洞屯的村民,其中排在第一位的是该村村主任许覃飞
在"乡下客人名单"后面的那句话"除此以外,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见一个毙一个",表明凶手对整个腊洞屯的村民都有极大的仇恨,可能计划进行屠村!
情况万分紧急,警方必须尽快锁定并抓获凶手。通过对名单的分析,结合之前掌握的线索,警方推断凶手很可能与腊洞屯有某种恩怨。
晚上7点30分左右,警方赶到腊洞屯村主任许覃飞家。许覃飞看到警察突然到访,显得十分紧张。当警察告诉他有人想要杀他,并出示了"死亡名单"后,许覃飞震惊不已。
警方询问许覃飞,村里是否有人与名单上的人有仇,或者有谁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许覃飞沉思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了一个人——覃文会。
许覃飞告诉警察,覃文会是纳翁乡人,49岁,曾经是一名小学教师,后来下海经商,承包了村里的一片林地。因为林地承包和村民拔树苗的事情,覃文会与村里很多人都有矛盾。
当警方拿出宾馆监控录像截图给许覃飞辨认时,他一眼就认出了那个秃顶男子就是覃文会!许覃飞说,覃文会平时为人斯文,说话轻声细语,是那种"连鸡都不敢杀"的老实人,他怎么也想不到覃文会会做出如此凶残的事情。
警方立即将覃文会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并开始对他展开全面调查。通过调查,警方了解到覃文会的基本情况:
覃文会,49岁,罗城县纳翁乡人,原是纳翁乡中心小学的一名教师,教授语文、地理等课程,曾被评为小学高级教师。2003年,当地林业改革,允许私人承包林场,覃文会拿出全部积蓄7万元,又借了些钱,与朋友一起承包了一片林地。生意初期很顺利,他陆续承包了8000多亩林地,还开了木材加工厂,成为当地有名的"大老板"。
然而,2006年4月,覃文会与谢谋、谢代韦等人合伙做生意后,情况开始恶化。据覃文会自己说,谢谋和谢代韦以朋友名义强行入股,但实际出资很少,却要求每年分红。更过分的是,他们还背着覃文会以林场名义借了很多高利贷,导致覃文会负债累累,最终不得不卖掉林场。
此外,2011年,覃文会在腊洞屯后面的山上种植速生桉树,遭到村民反对。村民们认为桉树会破坏水源,多次要求覃文会停止种植。但覃文会没有理会,继续种植。2012年的一天,村里六七十名村民集体上山,把覃文会刚种下的桉树苗全部拔掉,造成他直接经济损失六七万元,加上后续损失,总计损失超过20万元。
这些事情让覃文会对谢谋、谢代韦等人以及腊洞屯村民怀恨在心,最终酿成了这起震惊全国的连环杀人案。
第七章 凶手落网
确认犯罪嫌疑人后,警方立即在腊洞屯附近布下天罗地网,同时在各个交通要道设卡盘查。晚上8点左右,距离腊洞屯不远的一条河边突然传来两声枪响!
警方迅速赶到现场,看到一名村民正在河边大呼救命。这名村民叫蒙显成,是腊洞屯的村民,当时正在河里电鱼。他告诉警察,有人从背后朝他开了两枪,第一枪从他耳边飞过,第二枪也打偏了。他立即转身,看到一个戴帽子的中年男子拿着枪。在搏斗过程中,他用电鱼器反击,打掉了对方手中的枪,那个人就慌忙逃跑了。
警方在现场找到了两支枪:一支是谢代韦的猎枪(已经被打断),另一支是仿"六四式"手枪。经调查,这支手枪是覃文会于2012年向他人购买的,一直藏在家中。
晚上9点多,正当警方准备展开大规模搜捕时,纳翁派出所接到了一个电话。打电话的人自称是覃文会,说要投案自首。接电话的是派出所的印所长,他立即将此事报告给了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刑侦大队的魏教导员曾经在纳翁乡派出所工作过,认识覃文会。专案组决定由魏教导员亲自与覃文会通话,劝说他到指定地点投案。经过一番劝说,覃文会同意到警方指定的地点自首。
晚上10点多,在约定的地点,覃文会准时出现。他戴一顶棒球帽,身材微胖,正是监控录像中出现的那个人。警方立即将他控制住,带回公安局进行审讯。
第八章 审讯与真相
在审讯室里,覃文会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详细交代了整个作案过程:
3月25日,覃文会在香格里拉大酒店开了8702、8703、8716三间房,计划作为杀人地点。他准备了作案工具:一根钢筋棒、一支仿"六四式"手枪、鸭舌帽、两套衣服等,并制定了详细的"死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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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的作案过程如下:
上午9时许,覃文会以"还钱"为由将谢谋约到8716号房。谢谋进入房间后,覃文会让他先坐下算账。趁谢谋不注意,覃文会从卫生间洗漱盆下面拿出藏好的钢筋棒,朝谢谋的后脑勺、太阳穴猛击,谢谋当场死亡。覃文会将尸体拖到床下藏起来,简单清理了现场。
上午11时许,覃文会又以同样的理由将谢永伍约到酒店。谢永伍进入房间后,覃文会立即用钢筋棒袭击他。但这次谢永伍有所防备,两人发生了激烈搏斗。打斗声引起了服务员的注意,服务员敲门询问,覃文会镇定地回答说"没事,是电视声音"。经过约半小时的搏斗,覃文会最终将谢永伍杀死,也将尸体藏在床下。随后,他洗了澡,换上干净衣服,戴上棒球帽离开房间。
下午2时许,覃文会携带手枪和钢筋棒,乘车来到乔善乡岩口村冲纽屯,找到谢代韦。他以"上山打猎"为由,邀谢代韦一起去柴虎山。在半山腰,覃文会趁谢代韦弯腰挖竹笋时,用钢筋棒朝他的头部猛击,谢代韦当场死亡。覃文会拿走了谢代韦的猎枪,然后下山。
晚上7时许,覃文会来到纳翁乡腊洞屯,准备按照"死亡名单"继续杀人。在河边,他看到村民蒙显成在电鱼,想起村民拔掉他树苗的事情,顿时怒火中烧,朝蒙显成开了两枪,但都没有打中。在与蒙显成的搏斗中,他的枪被打掉,只好落荒而逃。
覃文会告诉警察,他原本计划杀死名单上的所有人,包括腊洞屯的男女老少。但在失去武器后,他知道自己已经走投无路,而且警方肯定已经布下天罗地网,于是决定投案自首。
第九章 案件审理与判决
2014年6月24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震惊全国的"死亡名单"连环杀人案。公诉机关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覃文会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滥伐林木罪。
在庭审过程中,覃文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辩称自己是"被迫犯罪"。他说,谢谋和谢代韦等人逼得他倾家荡产,走投无路,而腊洞屯村民又毁掉了他的树苗,让他失去了最后的希望。他认为,是这些人把他逼上了绝路,他是在"以命抵命"。
公诉机关认为,覃文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一人未遂,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违反森林法规定,滥伐林木,构成滥伐林木罪。覃文会一人犯数罪,应依法数罪并罚。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
1. 覃文会因生意纠纷和个人恩怨,蓄意谋害他人,犯罪动机卑劣
2. 经精心策划,提前准备作案工具、选择作案地点,犯罪手段残忍
3. 在同一酒店同一房间内先后杀害两人,又到山上杀害第三人,还意图杀害无辜村民,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4. 虽然覃文会作案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但考虑到其犯罪手段、犯罪动机和造成的严重后果,依法不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2014年11月3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被告人覃文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同时,覃文会需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二万五千七百元
宣判后,覃文会当庭表示不上诉。但在上诉期限内,他还是提出了上诉,理由是自己系"被迫犯罪",且有自首情节,原判量刑过重。
2015年3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在二审法庭上,覃文会再次辩称自己是因为被三位被害人逼得倾家荡产才被迫实施犯罪,并对本案一些证据上的瑕疵和鉴定程序提出异议,还称自首并非因为当时逃跑无望,因此原判量刑过重。
2015年5月4日,广西高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后,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6年2月2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覃文会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