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0章 安徽蒙城灭门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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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何明明是何芳学夫妇抱养的孩子,他有一双儿女,大的是女儿5岁,小的是男孩3岁,一直由何芳学夫妇抚养。这个意外的发现让案件有了重大突破。
五、网上追捕的意外结局
确定了何明明的身份后,下一步就是如何找到他的下落。警方在永康门业公司的一台员工电脑上发现了何明明登录QQ的痕迹,这成为了追踪他的重要线索。
为了引蛇出洞,警方决定采取"美人计"。一名民警假扮成女性网友,添加了何明明的QQ,并通过聊天取得了他的信任。在聊天过程中,何明明透露自己目前在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
得知何明明的位置后,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前往农安县实施抓捕。然而,当警方赶到约定地点时,却发现何明明已经失踪了。发消息不回,打电话也联系不上,何明明仿佛人间蒸发了。
就在警方担心行动暴露时,农安县一家旅馆向当地警方报案,称旅馆内发现了一具无名男尸。接到消息后,蒙城警方立即赶到现场。经过辨认,死者正是他们要找的何明明。
现场勘察显示,何明明是在一家小旅馆内死亡的,屋内没有发现外人进入的痕迹,桌上有半瓶农药。经法医鉴定,何明明死于农药中毒,在他的胃里发现了残留的"灭多威"农药成分。
更令人奇怪的是,旅馆前台工作人员反映,何明明办理入住时是一个人,但在自杀当天,他从外面回来后并没有直接回自己的房间,而是先敲了敲旁边客房的房门,随后才返回自己的房间,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
这个细节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他们立即调查了那个房间的入住信息,发现房客名叫"于来有",36岁,河北隆化县人。更可疑的是,于来有与何明明是同一天入住的,但就在何明明死亡当天,他就退房离开了。
种种迹象表明,于来有很可能就是何明明的同伙,也就是"409"灭门案的另一个凶手。警方立即将"于来有"列为重点嫌疑人进行追捕。
六、真相大白:为800元杀害五口人
2010年4月27日,经过严密侦查和布控,专案组民警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于来有(后证实其真实姓名为于来友)。
在于来友被抓获后,警方立即对他进行了DNA鉴定,结果证实他就是现场提取的另一个凶手血迹的主人。面对确凿的证据,于来友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于来友交代,他和何明明是在宁波一家饭店打工时认识的。于来友当时在饭店做厨师,何明明是他的徒弟。两人经过一段时间交往后,都厌倦了打工的日子,梦想着一夜暴富,于是开始谋划抢劫发财的计划。
何明明提议抢劫自己曾经工作过的永康门业公司,因为他对公司的情况比较了解,知道老板戴中伟家里经常存放现金。两人一拍即合,开始策划具体的作案方案。
2010年4月8日下午,于来友和何明明第一次尝试作案,但因为时机不成熟而抢劫未遂。4月9日晚上20时20分许,两人再次行动。他们从永康门业公司的厕所翻入厂房,于来友随手捡起一个空心方形金属管作为武器。
23时许,两人顺着楼梯潜入二楼,先后踹开客厅和东侧卧室的房门。受害人戴中伟听到动静后从北侧卧室走出来,于来友立即持金属管猛击其头部,随后将戴中伟、张保梅、戴建业三人逼到墙边站立。
然而,就在这时发生了意外。张保梅与丈夫戴中伟、儿子戴建业合力将于来友摁倒在床上,戴中伟夺掉了他手中的金属管并用矮柜抵住房门。与此同时,戴建业趁机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听到报警声后,何明明迅速刺伤了戴中伟的岳父母张坤、何翠兰,然后持刀踹开北卧室的门冲了进去。于来友趁机摆脱了戴中伟等人的控制,用金属管猛击戴中伟、戴建业的头部,并在客厅内将戴中伟打倒在地。
面对激烈的反抗和报警声,两人彻底慌了神,开始疯狂地杀害屋内的所有人。他们不仅杀害了戴中伟、张保梅、戴建业,还杀害了已经被刺伤的张坤、何翠兰,甚至在受害人死亡后还进行了"补刀"。
作案后,由于时间紧迫,两人只抢走了受害人身上的800元现金就匆忙逃离了现场。为了迷惑警方,于来友故意在张保梅的皮包里留下了一张带有受害人血指纹的名片,试图嫁祸给他人。
逃离现场后,两人乘坐出租车逃往淮北,再转车至徐州。为了躲避追捕,他们决定分头逃窜,于来友前往长春,何明明原计划逃往新疆,但后来也去了长春。
在长春会合后,两人暂时住进了农安县的一家小旅馆。然而,何明明却在网上与网友聊天,这让于来友感到非常不安,担心他会暴露行踪。于是,于来友产生了灭口的想法。
于来友买了两瓶农药,交给何明明一瓶,并告诉他:"我们可能暴露了,就是死也不能落到警察的手里......"事发当天,何明明出去理了发,返回旅馆时特意敲了敲于来友的房门,见没有动静,以为师傅已经先他而去,便回到自己的房间喝下了农药。
透过窗户,于来友看到何明明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确认他已经死亡后,当天就办理了退房手续,逃到了哈尔滨。
七、正义的审判与执行
2010年11月3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蒙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震惊全国的"409"特大杀人抢劫案。鉴于何明明已在逃期间服毒身亡,与他共同作案的于来友,以及帮助案犯逃匿的于来友的女友王瑞华、何明明的父亲何芳学一起出庭受审。
庭审现场气氛凝重,大批群众聚集在法院门口,期待着正义的审判。三名被告人被押进法庭时,被害人戴中伟的哥哥戴中启一直站在法庭门口,用仇恨的目光盯着他们。
在长达3个多小时的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始终低着头,只有在法官提审时才会站起来回答问题。面对公诉人的指控,于来友大多予以认可,只是对他与何明明谁是主凶进行了辩解。
根据查明的事实,法院认定:于来友、何明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抢劫并杀害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王瑞华明知于来友犯罪,仍帮助其逃匿,构成窝藏罪。何芳学明知其子何明明犯罪,仍帮助其逃匿,构成窝藏罪。
2011年,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于来友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瑞华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被告人何芳学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同时,三名被告人还被判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
于来友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2年7月10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二审宣判,维持了对主犯于来友的死刑判决,并于当日将其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随着一声枪响,于来友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这个为了800元钱就残忍杀害一家五口的凶手,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