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那座大楼篇(下)绝望下的选择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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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目前该案件的信息报告

案件结案报告

报告日期:2007年3月12日

主办单位:SCI调查团

主办人:何风生(我)

协办人员:王思宁、韩亮、韩轩、约翰、骆小乙、何居然、郭晓思、高苹畅、杨海泽、寸寿生、石大勇、陈雨婷、欧阳俊、陆景深、小周警官、李队长(刑警大队)、麦乐

协助人员:琴老师(学校报道负责人)、宿管阿姨(学校宿舍管理员)、张老师(学校实验室管理员)、刘传美(原蒙兰市中学班主任)、数学老师(蒙兰市第三中学教师)、英语老师(蒙兰市第三中学教师)

一、案件概述

本次结案案件涵盖两起核心关联案件,分别为2001年3月蒙兰市老公寓(现蒙兰市第三中学宿舍楼)艾家六口灭门案(以下简称“六年前灭门案”),及2007年3月11日蒙兰市第三中学宿舍真罗晓曼死亡案(以下简称“罗晓曼死亡案”)。两起案件跨越六年,核心关联人为幸存者艾晴与凶手艾玛坤,最终以艾玛坤被艾晴灭口、艾晴全面认罪告终,案件事实清晰,证据链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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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件详情

(一)六年前灭门案(2001年3月)

1. 案件基本信息

案发时间:2001年3月(具体日期因当年案件被压存,暂未核实到精确时间)

案发地点:蒙兰市老公寓(2001年后改造为蒙兰市第三中学宿舍楼,与罗晓曼死亡案案发地点为同一建筑)

被害人:艾家六口(户主艾利国、艾利国妻子、大女儿艾莉琪、二女儿艾茂叶、小女儿艾蒋郦、幼子艾小宇)

凶手:艾玛坤(已死亡,被艾晴灭口)

幸存者:艾晴(艾利国远房侄女,案发时因躲在卧室衣柜内未被发现,后改名换姓,现为蒙兰市第三中学罗晓霖所在班级新班主任)

2. 案件经过

经艾晴供述及当年负责案件的老民警回忆,2001年3月,艾玛坤因听闻艾家藏有一批价值不菲的古董,心生贪念,于夜间潜入艾家。起初艾玛坤以“借东西”为由试图套取古董位置,遭艾利国拒绝后,情绪失控持刀行凶,先后杀害艾利国夫妇及四名子女,随后翻找古董(仅找到少量小件古董,大部分古董去向至今未明确),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艾晴因过度惊吓昏迷,直至次日被邻居发现后送往医院。因当时蒙兰市第三中学正筹备将老公寓改造为宿舍楼,为“保障学校声誉”,该案件被压存,未对外公开,仅留存少量户籍档案及老民警个人记录,导致案件长期未侦破。

3. 关键证据

当年老民警留存的《艾家户籍档案》:明确记载艾家六口身份信息及艾晴与艾家的亲属关系,档案照片与艾晴当前面容可比对一致。

艾晴供述:详细描述案发时艾玛坤的外貌特征(左手手腕有一道约5厘米长的疤痕、穿黑色风衣、戴深色帽子),与后续艾玛坤尸体特征完全匹配。

老公寓改造前的建筑图纸:标注艾晴案发时躲藏的衣柜位置,与罗晓曼死亡案中真罗晓曼尸体藏匿的衣柜位置一致(艾晴供述称“选择同一衣柜藏尸,是为了混淆调查方向,让警方误以为是宿舍内部矛盾”)。

(二)罗晓曼死亡案(2007年3月11日)

1. 案件基本信息

案发时间:2007年3月11日

案发地点:蒙兰市第三中学宿舍楼(原艾家老公寓)某宿舍

被害人:真罗晓曼(蒙兰市第三中学学生,罗晓霖双胞胎姐姐)

凶手:艾晴、艾玛坤(艾玛坤为主谋,艾晴协助,后艾晴为自保灭口艾玛坤)

关联人员:罗晓霖(真罗晓曼双胞胎妹妹,案发后因与姐姐互换身份,初始被列为怀疑对象,后排除嫌疑)

2. 案件经过

2007年3月,真罗晓曼因偶然发现宿舍楼内隐藏通道及衣柜夹层中的旧纸条(记录“六年前艾莉琪、茂叶琪、蒋郦安死亡”,实为艾家子女名字改动后的虚假信息),开始调查“六年前宿舍命案”,并多次找到新班主任艾晴询问相关细节。

艾晴因担心真罗晓曼进一步调查会揭露“老公寓灭门案”真相,更害怕艾玛坤因身份暴露对自己灭口(艾晴多年来一直暗中跟踪艾玛坤,掌握其藏身地点及少量古董信息,双方形成“互相牵制”关系),遂将此事告知艾玛坤。艾玛坤为掩盖罪行,提议“杀了真罗晓曼,伪装成宿舍内部矛盾”,艾晴被迫同意。

2007年3月11日午后,艾晴以“谈心”为由敲开真罗晓曼所在宿舍门,趁真罗晓曼转身整理书桌时,艾玛坤从宿舍后门潜入,捂住真罗晓曼口鼻,用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后被藏于床底)杀害真罗晓曼,随后两人将尸体藏于衣柜内,清理现场痕迹后逃离。

案发后,罗晓霖因与真罗晓曼互换身份,在整理行李时发现床底带血的刀及衣柜内的尸体,引发调查。初始调查中,警方因“身份互换”线索怀疑罗晓霖,后经艾晴供述及其他证据排除罗晓霖嫌疑。

3. 案件后续(艾玛坤被灭口)

罗晓曼死亡案调查期间,艾玛坤多次向艾晴提及“若被警方抓获,就将主谋罪名推给艾晴”,艾晴意识到艾玛坤不可靠,为避免成为“替罪羊”,决定灭口。

艾晴利用其用假身份办理的副卡(此前调查中发现的“陌生号码”),以“分当年找到的古董”为由,约艾玛坤于2007年3月12日午后在城郊废弃工厂见面。见面后,艾晴趁艾玛坤查看古董(少量小件古董)时,用杀害真罗晓曼的同一把水果刀,从背后捅向艾玛坤胸口,致其当场死亡。艾晴逃离现场前,在艾玛坤手中塞入写有“艾晴会收尾”的纸条(意图混淆调查方向,暗示有第三方参与),后返回学校继续担任班主任,直至被警方锁定为幸存者及嫌疑人。

4. 关键证据

物证:杀害真罗晓曼与艾玛坤的同一把水果刀(刀柄提取到艾晴与艾玛坤的指纹,刀刃残留两人血迹,经DNA比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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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记录:艾晴用假身份办理的副卡通话记录,显示2007年3月11日-12日与艾玛坤的频繁联系(含约定见面时间、地点的短信)。

现场勘查记录:城郊废弃工厂艾玛坤尸体旁的纸条(字迹经鉴定为艾晴所写)、工厂后门的脚印(尺寸与艾晴日常穿的鞋子一致,鞋底花纹匹配)。

艾晴供述:完整交代与艾玛坤合谋杀害真罗晓曼、后灭口艾玛坤的全过程,细节与物证、勘查记录完全吻合。

三、案件关联分析

1. 人员关联:艾晴是两起案件的核心关联人(六年前灭门案幸存者、罗晓曼死亡案共犯及艾玛坤灭口案凶手),艾玛坤是两起案件的主凶(六年前灭门案凶手、罗晓曼死亡案共犯)。

2. 地点关联:两起案件的核心地点均为“蒙兰市老公寓(现第三中学宿舍楼)”,艾玛坤被灭口的城郊废弃工厂,是艾晴根据艾玛坤“藏古董的常用地点”选择的,进一步印证两人长期的牵制关系。

3. 动机关联:六年前灭门案动机为“贪图艾家古董”,罗晓曼死亡案动机为“掩盖灭门案真相、避免身份暴露”,艾玛坤灭口案动机为“避免被艾玛坤推责、自保”,动机链条完整且符合逻辑。

四、案件结论

1. 六年前艾家六口灭门案:凶手艾玛坤(已死亡),案件事实清晰,证据链完整,因凶手已死亡,依法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幸存者艾晴因当年未成年(案发时12岁)且无参与犯罪行为,不承担该案件责任。

2. 罗晓曼死亡案:凶手艾晴、艾玛坤(艾玛坤已死亡),艾晴作为共犯,参与合谋及实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艾玛坤因已死亡,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 艾玛坤灭口案:凶手艾晴,单独实施杀人行为,动机为自保,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遗留问题及后续建议

1. 遗留问题:六年前艾家的大部分古董去向未明确,艾玛坤是否有其他同伙(协助藏匿古董、掩盖罪行)尚未核实。

2. 后续建议:

继续调查艾家古董的去向,重点排查艾玛坤生前的社会关系,确认是否有其他同伙;

整理两起案件的全部档案,移交检察院,由检察院依法对艾晴提起公诉;

向蒙兰市第三中学通报案件详情,建议学校加强对宿舍楼及学生安全的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报告人:何风生

审核人:李队长(刑警大队)

200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