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专利初立,商道新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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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炮在校场上那惊天动地的轰鸣,其声浪虽已消散,但其带来的震撼与深远影响,尤其是在以岳飞、陈凌风为首的军方将领心中,刻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
岳飞连续数日都泡在格物院附属的武器试验场,围着那几尊尚显粗糙却威力惊人的“镇岳炮”(叶凌云亲自命名)打转。
他不再是单纯的惊叹,而是以一名杰出将领的敏锐,开始思考如何将这种前所未有的力量融入战术体系。他与格物院的工匠们反复探讨射程、装填速度、机动性、炮阵布置,甚至提出了“步炮协同”的雏形概念。
陈凌风则更关注这种武器对士气的影响和对敌方心理的摧毁性打击。
熊大、熊强兄弟则成了最积极的“搬运工”和“护卫”,看向那些黝黑炮管的目光,充满了敬畏与自豪——这将是他们守护王爷、守护岭南的最强利器!
然而,格物院带来的变革,远不止于战场。
它如同一个巨大的引擎,正悄然驱动着整个苍梧郡,乃至岭南的方方面面,向着一个前所未有的方向前进。
最直观的体现,莫过于街头巷尾日益增多的“自行车”。
这种由两个轮子、一个三角车架、一套简易传动装置(目前用高强度弓弦替代链条)和手把组成的代步工具,一经格物院推出,便迅速风靡。
相较于笨重的牛车马车,它轻便灵活;相较于步行,它省时省力。
无论是官吏赶赴衙门,商贩运送少量货物,还是学子往返学堂,甚至妇人出门采买,自行车都成了首选。
在叶芷青庞大商业网络的推动下,“岭南自行车工坊”迅速建立,采用流水线作业(叶凌云提出的概念),虽然工艺尚显粗糙,但产量稳步提升。
首批数百辆自行车投放市场,立刻被抢购一空。
叶芷青敏锐地嗅到了其中蕴含的巨大商机,这不仅仅是一种交通工具,更可能引领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其市场潜力,难以估量!
这一日,格物院院长办公室内,气氛却与外面的喧嚣不同,带着一种沉静的思考与决策的庄重。
阳光透过宽大的玻璃窗洒入,照亮了室内简洁而实用的陈设:巨大的绘图板、摆满各种模型和零件的架子、以及一张宽大的红木会议桌。
叶凌云、叶芷青、沈梦溪三人围桌而坐。
桌上摆放着几份文件,最上面一份是《自行车设计图稿及工艺说明》。
叶芷青一身简约却不失华贵的常服,看着沈梦溪,眼中带着毫不掩饰的赞赏:“沈先生,这自行车,当真是利国利民的好发明!本宫在大街上试骑过一回,轻快便捷,乐趣无穷。
如今在苍梧郡推广开来,百姓交口称赞,商贾趋之若鹜。
格物院此功,非同小可!”
沈梦溪连忙欠身,态度恭敬却不卑不亢:“皇后娘娘谬赞了。此物能成,实乃集思广益之功。
若非秦王殿下当初提出‘两轮代步’之构想,点明‘脚踏驱动’、‘链条传动’之关键,我等纵然有些巧思,也难成此器。至于工艺……”
他拿起桌上一个用弓弦材料制成的传动部件,苦笑道:“殿下最初构想的‘链条’,结构精巧,环环相扣,传动效率更高。
奈何以目前之工艺,锻造细小而坚韧的链节,保证其精度与耐用,耗时耗力,成本高昂,难以量产。
不得已,才借鉴了强弓的制弦之法,用这特制的‘弦带’替代,虽不及链条,却也堪用。
此乃权宜之计,亦是格物院工艺尚需精进之明证。”
叶凌云端起茶杯,轻啜一口,接口道:“先生不必过谦。思路是方向,实现是能力。能将思路转化为实物,并克服困难找到替代方案,这正是格物院的价值所在。这‘弦带’传动,已是当下最优解。”
他放下茶杯,目光变得深邃:“不过,沈先生所言极是,工艺瓶颈,是我们必须正视的问题。
车床、精密测量、标准化生产……这些基础中的基础,必须尽快突破。
否则,我们永远只能停留在目前这个阶段,难以触及真正的核心精妙。”
沈梦溪深以为然,郑重道:“殿下高瞻远瞩,老朽佩服。
格物院已成立‘精密器械攻关组’,由陈铁手牵头,王铁锤辅助,全力攻克车床制造与精密测量难题。
假以时日,必有突破!”
叶凌云满意地点点头,随即话锋一转,手指轻轻点在桌上的设计图稿上:“自行车大受欢迎,是好事。但随之而来,也必然会有麻烦。”
叶芷青秀眉微挑:“麻烦?你是说……仿造?”
“不错!”叶凌云目光锐利,“此物结构虽不算极其复杂,但其设计理念、传动方式、乃至车架角度,都凝聚了格物院的心血。
一旦被他人轻易仿制,不仅格物院前期的投入难以收回,更会打击工匠们的创造热情。
长此以往,谁还愿意殚精竭虑去创新?”
沈梦溪闻言,眉头也皱了起来。
他一生钻研技艺,最痛恨的就是巧取豪夺、不劳而获。
天工阁在大金时,就曾有不少独门技艺被权贵或同行以各种手段窃取仿制,令阁中匠师心寒。
“殿下所言甚是!老朽也曾深受其害!
只是……这仿造之事,防不胜防啊。
即便我们严控工艺,也难保不被有心人拆解琢磨。”
叶凌云微微一笑,眼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所以,我们需要一种制度,一种能够保护创造者心血、激励更多人投身创新的制度。我称之为——‘专利’!”
“‘专利’?”沈梦溪和叶芷青同时出声,对这个陌生的词汇充满了疑惑。
“对,专利!”叶凌云坐直身体,开始详细阐释这个超越时代的概念,他尽量用这个时代能够理解的语言进行描述:
“所谓‘专利’,其核心在于‘专’与‘利’二字。”
叶凌云用手指蘸了点茶水,在光滑的红木桌面上画了一个圈,“‘专’,即独有、专属之意。‘利’,即权益、利益。”
“具体而言,”他继续画着,仿佛在勾勒一个无形的框架,“当格物院,或者任何一位匠师、一位有识之士,发明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新器物,或者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实用的方法,他可以向王府设立的专门机构——我们暂且称之为‘专利司’——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详细说明此发明或方法的具体内容、构造原理、独特之处以及所能带来的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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