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车站派出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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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民微微一愣,倒也再出手。

他猛地关上门,冲着小窗口说道:“好好反省,等验伤报告出来,再好好收拾你!”

房间里一片漆黑,铁门上二十厘米大小的开口,不足以让光线进来,却能让冷风灌进来,发出呜呜的响声。

他端详着着手铐,在黑暗中闪着亮光。

这尖尖的卡齿,看起来很结实,在他眼中却全是漏洞。

砸在墙上、桌子上,可以轻易找到薄弱处,震荡卡齿,轻松脱困。

甚至,西北角靠墙处,有半截牙签,用牙齿咬着,轻易打开手铐。

但这样做,没有必要。

要说他不焦急,还是会有的。

昨天,冯莉莉打电话到村部,告诉他沈清薇现在的状态很不好,只有他能安慰。

并告诉他,沈清薇的家庭住址。

他没有犹豫,今天一早就出发,没有想到在车站遇上“碰瓷”。

碰瓷并不是几十年后的专利,在清朝的时候,就有人在使用。

只是,真耽误时间啊。

他看了一眼滴答在转的手表,绿色荧光的指针,提醒他已经是十一点二十分。

一天只有两趟车,开往加格达奇。

第一趟,注定要错过了,下午两点的车,也不知道能不能赶上。

既来之,则安之。

他也想看看,呼玛县车站一霸,到底有何底气?

就凭一个副所长吗?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竟然睡着了。

呼吸均匀,甚至嘴角有一丝笑意,也不知道在做啥好梦。

下午两点,呼玛县人民医院鉴定结果出来:“左胸第二、第三骨勒骨轻微断裂,无明显移位……”

这个程度的伤情,在1986年后,明确规定为轻微伤,不构成刑事处罚。

在当时,人体伤情鉴定标准还非常模糊,这种轻微骨折,可被认定为轻伤。

罪名也不叫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聚众赌博等等,统一被定为流氓罪。

量刑也非常模糊,只要是流氓罪,就可以判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一直到死刑,都能适用。

林建民看着薄薄的手写伤情证明,喜形于色。

“哈哈哈,我让你嚣张。这次有伤情证明在手,我判你个三年……不,十年,看你嚣张得起来?”

他为了拖陆明洲的耐心,干脆出门一趟,来到县革委会保卫部。

好巧不巧,今天县革委会保卫部,值班的正是县武装部部长李武斌。

在1969年,县武装部的权限有多大?

县公安局,在我们的认知中,应该是法制科审批。

事实上,并不是!

在特殊历史背景下,公、检、法工作受到巨大冲击,当时的公安局被军管。

革命委员会的保卫部,统管公、检、法工作,批捕的工作,由保卫部负责。

而保卫部的负责人,一般由武装部部长担任。

更巧的是,林建民与李武斌是战友。

李武斌放下手中报纸,问道:“建民,你怎么来了?”

林建民摇摇头:“不知道哪来的二愣子,把我表弟打了,肋骨都断了两根。”

“什么人这么嚣张?”

李武斌有些奇怪:“你罩着的人,也敢惹?”

“不知道,我过来提前跟你打声招呼。到时候帮我批捕了就行,给他弄个流氓罪,关个十年八年!”

李武斌拿起身边的水杯,喝了口茶,“呸”地一声吐出茶叶。

“小意思。现在闲着也无聊,我跟你去看看,什么人如此嚣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