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她回来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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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很快过去,六月的A市日头刚过正午,就变得灼人起来
柏油路被晒得泛出层油亮的光,风裹着热浪贴在皮肤上,连吹过的树叶都蔫蔫地垂着。
李易缓缓将车开到别墅,下车时,抬头瞧了眼庭院里的樟树。
天色热得厉害,碎金似的阳光从叶缝里露下来,浓荫铺在青石板的小径上,晃得人眼晕。
他拿起平板,转身进了别墅。
客厅里,茶几上的水正汩汩地冒着水汽。
吴妈从厨房里出来,瞧见李易正坐在沙发上泡茶,面露笑意地说道:“来了李易,先生还在楼上没下来呢。”
李易看见她时神色有点意外,自从稚欢小姐去M国读书后,吴妈除了过来煮一日三餐,平时就会过老宅。
但今天这个时候,并不是饭点。
李易面露意外:“是先生让你回来的?”
“对,”吴妈笑道:“先生说欢欢过几天就回来了,让我回来照顾她。”
思及这个,李易看了眼桌上的平板,稚欢小姐三天前已经答辩结束,按照她和先生签的合同内容,她的确得要回来了。
过了一会儿,楼梯上终于传来脚步声。李易下意识地回头看过去——
只见男人上半身松垮地穿着件黑衬衫,挽起的袖口处,手臂线条坚硬结实,刚劲的腕上戴着串十八籽。
视线往上,是一张极具攻击性的英俊脸庞。头发微微泛湿,随意地捋到脑后,一瞧就知道是刚洗过澡的模样。
见对方走过来,李易下意识地站了起来,喊了句先生。
周临渊不咸不淡地嗯了声,径直走到沙发坐下,弯腰拿过旁边的打火机。
李易将刚刚分好的茶推到对方面前,男人懒懒地瞧他一眼,打火机往桌上一扔,“什么事?”
“理事长秘书处刚刚打了个电话过来,向兰英邀您今晚于理事长府会面。”李易说:“详谈今年的国央经济会议的工作部署。”
“几点?”
“晚上七点。”
男人语气散漫地嗯了声,拿起旁边的杯子喝了口茶,侧头看他: “还有事?”
李易神色一怔,反应过来,拿过旁边的平板递到对方面前:“这是刚从布曼大学发过来的,稚欢小姐答辩的视频,您要看吗先生?”
听见这话,男人眼神幽幽地看他一眼:“你说呢。”
见他将视频调出来放在自己眼前,周临渊掸着烟灰,慢悠悠地将视线落在平板屏幕上。
视频里,少女上身穿着件米白色衬衫,下身搭配的是黑色高腰A字半身裙,衬衫扎在里面,勾勒出一截纤细单薄的腰肢,瞧着不堪盈握。
视线往上,头发是很简单的低丸子,眉眼盈动精致,脸蛋依旧那么白皙漂亮,三年过去,生涩褪却,多了几分独立的自信感来。
视频里她笑着,眉眼弯弯地用流利的外语应对导师的提问,声音还是那么温软,但那双清澈的眼睛里没有半点儿怯场,看着落落大方。
与此同时,看着视频的李易也不禁感慨。
稚欢小姐的变化真的很大。这三年来,她在布曼大学很认真刻苦的学习,门门课程优秀,参加比赛次次第一,在人才如云的世界顶级大学,年年都能斩获优秀奖学金。
此刻,听着少女那一句句清晰的问题回答,李易不由抬眸瞧了眼旁边的男人——
对方手懒散地搭在沙发上,唇角却渐渐勾起,一瞧就知道心情很不错。
想起当初稚欢小姐离开后的日子……李易神色微顿,其实这三年来,先生一直都有让人看着稚欢小姐,担心被别人欺负,所以连少女每天吃了什么做了什么。先生都要清楚的知道。
甚至于每周,还会有专门的人将少女一周的生活照片发回来。男人看似不在她身边,实则从未缺席过她生活的每一个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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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合同上约定的期限到了。按照约定,沈稚欢今天中午就会抵达A市江临区机场。
男人推了个会议,心情不错地起了个早,正要亲自去接人。
下一秒,余永年大步流星地从门口走进来,神色还带着几分凝重:“先生,沈稚欢不见了。”
话音落下的刹那,周临渊笑意一滞,神色骤然冷了下去。
瞧见对方的脸色,余永年后背有点发紧,继续道:“就昨天中午,沈稚欢和她那个D国的朋友外出去了趟博物馆,因为她曾经有多次留夜的情况,咱们的人就没放在心上。直至今天早上沈稚欢没回来才发现不对劲。”
“目前我已经安排人在离开纳萨州的所有交通港口,地铁、火车、还有机场盯着了。”余永年说。
“她平时喜欢去的图书馆还有中餐厅找了没有?”男人冷声问。
“已经派人去了。”余永年说:“但现在还没消息回来。”
沈稚欢很有可能就是跑了。
“去安排直升机,”周临渊神色冷到了极点,“半个小时后出发M国。”
此话一出,余永年神色当即一变 ,下意识地开口道:“先生,你现在的身份不适合……”
话还没落下,就被男人给冷冷打断了:“需要我说第二遍?”
看着那双阴冷的黑眸,余永年不敢再说什么,立刻转身去办。
半个小时后,直升机的螺旋桨声从半空中由远及近传来。
余永年看了眼那即将降落的飞机,又看了眼站在旁边的男人,心中对沈稚欢的行为产生了极其不悦。
他不明白沈稚欢还有什么不满足的,一而再再而三地逃跑。
她什么都不会,除了那张脸好看点,娇娇弱弱的还爱哭。
而先生有权有钱又有能力, 为了她命都差点给丢了。
宽容大方地放她去留学。为了能去见她,连理事长亲自任命的高官位子都没接。
忍到了极致,好几回都半夜亲自驾驶直升机去M国,就为了瞧她一眼。
可她却违背了约定,自私地逃跑。
余永年越想心中越为他哥感到不值。也不明白那个沈稚欢到底有什么好的,单有张花瓶脸,一点都不懂得感恩戴德。
见直升机降落,周临渊没有犹豫,冷着脸就坐了进去。
余永年也跟着上了驾驶座,刚要启动直升机。下一刻,机舱内突然响起铃声。
……
而昨天的同一时间,沈稚欢刚好在澜江区的机场下了飞机,去行李提取处接了雾河后,少女就拎起包上了出租车。
雾河应该是坐了太久飞机,状态不太好,沈稚欢隔着笼子逗它都没反应,只安静地趴在那儿。
于是少女不再打扰它,让它好好睡觉。刚转身坐正,旁边的手机却响了。
沈稚欢拿过一看,笑着接通:“喂,晚晚。”
“欢欢!”秦向晚雀跃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你到哪了?”
驾驶座的司机听见后,眼神瞥了后视镜,冷不丁地替她回答了句:“容港大道。”
“好哦欢欢,那我在御苑等你。”
沈稚欢神色微怔,随即又一笑:“好。”
电话挂断后,她礼貌地和前面的司机说了句谢谢。
车辆很快到达御苑,沈稚欢隔老远就看见秦向晚站在御苑门口朝她笑,刚下车,一个大大的拥抱就扑了过来。
“太好了宝宝。”秦向晚激动地握着她肩膀,往她脸上狠狠地亲了一口,“你终于回来了。”
沈稚欢被她亲得一懵,还没反应过来,手上的雾河就被接了过去,随即手心一暖,人就被拉进了御苑。
见她风风火火的,沈稚欢赶紧开口道:“晚晚你慢一点,雾河不太舒服,别把它颠吐了。”
这话一出,秦向晚立刻停下脚步,将雾河从笼子里抱出来,连连道:“对不起雾河,我不知道你不舒服。”
雾河有气无力地瞄了声,脑袋轻轻地蹭了下她掌心,似乎是在说没关系。
到了客厅,沈稚欢让她将雾河放在沙发上,刚准备打开背包拿雾河常吃的猫粮。
但下一秒,秦向晚从旁边拿出了猫盆,神色得意洋洋地说:“我准备得周全吧。”
沈稚欢笑了笑,将雾河从沙发上抱下去。这小胖猫,看见吃的瞬间胃口大开,什么身体不舒服全给抛之脑后,
少女好笑地摇了摇头,转身打量了下客厅,发现里面很是干净。这么久没人住过,竟然连一点灰尘都没有。
“晚晚,”她喊了旁边的秦向晚,还没发问,对方就率先解答了她的疑问,语气骄傲:“是我是我,就是我。”
“昨天陈霄去纪委部开会,我趁机溜出来,找了十二个人过来扫了一整天,全程监工。”她拍着胸口打包票:“保证一点灰尘都没有。”
沈稚欢瞧见她那副傲娇的模样就想笑,但笑着笑着,望着那主位的位置,以及矮几上的茶具,脸上的笑又渐渐地收了起来。
“晚晚。”秦向晚听她语气低落下来,面上情绪也跟着一敛,朝她看过去:“我想我外公了。”
“你说,如果他还在该有多好。”沈稚欢摸了摸桌上那只沈从礼常用的茶杯,神色落寞失落。
亲人离世永远是个最悲痛的话题,局外人无法理解当事人的心情,秦向晚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但“节哀顺变”、“不要伤心”这种字眼太过轻描淡写,甚至是冷漠以待。
秦向晚不想说,所以她沉默不语地张开双手抱住她最好的朋友。
告诉她,我明白你的难过欢欢,释放出来吧。让我分担你的痛苦。
沈稚欢回抱住她,暖意一路从胸口传进心脏。少女闭上眼睛,在心中默念了句:“外公,欢欢回来了。”
时间很快到傍晚,秦向晚找了个由头骗陈霄说自己在朋友家住,不回去了。
吃过晚饭后,沈稚欢想了想,还是决定回趟老宅看看爷爷。
秦向晚拉着她不让她回去,还让她明天再回去。
沈稚欢明白她提前让自己回来的用意。但她总担心会玩脱,周临渊并不是她们能戏耍的对象。
“放宽心,欢欢。”秦向晚有经验地摆摆手:“我保证会没事。而且是周临渊言而无信在先,说好了不干涉你生活,结果才一个月,他就去M国了,还美其名曰说谈生意。”
“什么生意能持续谈三年,根本就是在骗人。”秦向晚气愤道。
这三年来周临渊的确总出现在M国、出现在她面前。但他确实信守承诺,没再干涉她的生活。
并且每次出现,对方都有极其合理的理由,以至于沈稚欢都怀疑是不是她多想了。
“好啦好啦,”秦向晚拉住她的手,“快坐下,我给你点了好喝的菠萝百香果汁。”
沈稚欢无奈地摇了摇头,转身看了眼旁边的雾河,正要给它倒点凉白开喝。
下一秒,蹲在地上吃东西的雾河像是感应到了点什么,猛地抬起头,一双眼睛睁得又圆又大,直直地盯着某处不放。
沈稚欢愣了下,喊了句雾河。
忽然,雾河窜地飞奔了出去,动作之快,几乎是瞬间就不见的身影。
少女神色一变,立刻就快步跟上去。突如其来的状况,把安然坐在沙发上的秦向晚也吓得一跳,赶紧起身跟上去。
雾河很乖,从来没出现过这种吃着东西就突然飞窜的情况,担心出什么事,沈稚欢也跟着跑了起来。
很快,两人一猫就来到了后院的一处独院。沈稚欢喘着气站定,抬眸时,神色立刻愣住。
秦向晚跟跑过来,只看见欢欢站在院子里发愣,低头,雾河站在门口不停地跺爪子,着急地喵喵叫个不停,似乎是想要从里面叫出什么人。
“怎么了欢欢。”秦向晚疑惑地问她,“雾河怎么突然跑了出来,这院子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这里,”沈稚欢侧头看她一眼,“是以前沈世献的院子。”
话音落,秦向晚神色怔忡了下,又低头瞧了眼门口不停用爪子扒门的雾河。
欢欢说过,雾河是沈世献训出来的。
狸花猫是野性很强的猫,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弃养主人。但雾河却很乖很粘人,会主动要求抱,还贴着人亲,一瞧就知道是花费了不少心思。
怪不得雾河冲一样的跑出来。
沈稚欢望着雾河那个焦急的背影,望着那扇紧闭的门,眉头微微皱起,心中百感交集。
沈世献。
想起这个名字,沈稚欢立马就想起了在平沙基地那天,周临渊的命令明明已经下达了,但当时余永年的直升机失误,迟迟没能撞上来。
眼瞧着他们就要撞上山体,是沈世献忽然冒了出来,撞偏敌方机翼,使得他们有了跳机的机会。
但同时,沈世献所乘坐的飞机也因此坠机。
他死了。
她这个名义上的小舅舅,坠机身亡。
对于沈世献,她并没有什么想要说的了。他杀了外公,她永远都不会原谅他的。
但他也救了她的命,所以她不想再记得他,就当……生命里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这个人吧。
沈稚欢走过去,弯腰将门前的雾河抱起来,转身离开。
秦向晚见状,也跟着她离开。
但怀里的雾河却罕见地表现出了点攻击性,不断地叫起来,前爪抓着她的袖子,脑袋使命地往少女腰侧钻,一双蓝褐异瞳的眼睛执着地盯着那扇门。
它明明闻到了很熟悉的气息。
……
时间很快到夜晚,雾河早就累得趴在床尾呼呼大睡,两人则一左一右地枕在同一个枕头上聊着天。
秦向晚忽然侧头看了眼沈稚欢,语气认真地问了句:“欢欢,一直以来我都没有问过你,你对周临渊到底是什么感情?”
此话落,沈稚欢神色一顿,忽然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她侧头,对上一双带着疑惑的圆眼。
“我……”少女思忖两秒,微微皱起眉头。秦向晚追问了句:“你讨厌他吗?”
沈稚欢摇了摇头。
“那你喜欢他?”秦向晚从床上撑起来。
少女指尖顿了下,将脑袋转回来,望向天花板,脑中忽然又想起了从飞机掉下来的画面,悬浮、坠落、毫无无支撑、心跳加速到极点,可也被护裹到密密实实,毫发无伤。
好像只是经历了一场极限运动,肾上腺素飙升,心跳剧烈。但恢复过后,那种濒临死亡的感觉却是永远难以忘记的。
“我不知道我对他什么感情。”沈稚欢看着天花板,眼神好像迷茫,但又好像很清明,“但我对他讨厌不起来,外公夸我很聪明,说我知道很多东西也会很多东西。但这些东西几乎都是周临渊给予我的。于物质和教识上,可以说是他塑造了现在的沈稚欢,我对他应该只有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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