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东海孝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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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的时候,东海郡郯县一带,有一个女子,名叫周青。她十六岁那年,嫁给了同乡的一个农夫,日子虽然不是很富裕,但也过得和美顺遂,可谁成想,没到三年,丈夫就突然病死了,只留下年迈的婆婆和一个只有几岁的小姑子。
周青性格温柔善良,虽说丈夫早逝,连个孩子都没有留下,但她对婆婆极为孝顺。每天鸡一叫,她就起床操持家务,给婆婆端茶递饭,冬天暖被,夏日扇扇驱蚊,把婆婆照顾的无微不至,她十年如一日,从来没有丝毫的抱怨。
村里的父老乡亲对她的孝心,无不交口称赞,有个读书人还特别在她家门上题了一副对联:“东海有孝妇,寒门生春晖。”
婆婆心疼她的辛苦,常常抹着眼泪跟邻居说:“我这把老骨头,拖累了这么年轻的孩子,心里实在不安啊!”时间久了,婆婆为了不再拖累周青,动了轻生的念头。
这一年夏天,周青像往常一样进山砍柴,婆婆趁着家里没人,在东厢房的房梁上上吊自尽了。等周青背着满满一担柴回来,一进门就看见婆婆的尸体,悲恸欲绝,趴在地上痛哭。可谁能想到,小姑子一直嫉妒周青的好名声,竟跑到官府告状,一口咬定是周青害死了婆婆。
太守很快派官差来抓人,大堂上,周青辩解:“我侍奉婆婆十多年,乡里人都知道我的孝心,怎么可能害她呢?”乡亲们知道周青是被冤枉的,自发前来给她作证,可太守刚愎自用,哪听的进众乡亲和周青的话。他命令衙役给周青套上枷锁,用鞭子狠狠抽打她,甚至夹碎了她的手指。周青的十指被夹得血肉模糊,囚衣上都是血迹,最终实在熬不过酷刑,被迫承认了自己“杀害婆婆”的罪名。
当时衙门负责断案的官吏里,有个叫于公的人,向来精明能干、明辨是非。他一接触周青的案子,立刻察觉到太守断案有问题,赶紧跑到太守府劝谏太守:“周青赡养婆婆这么久,十里八乡无人不知,街坊邻里都在替她喊冤,她怎么可能是凶手呢?她一定是被冤枉了啊!”
可太守非常固执,根本不听劝告,还呵斥于公:“那妇人已经画押认罪了,你多什么嘴?”于公急得没办法,抱着案卷在台阶下失声痛哭,哭声大得几乎要震碎屋顶的瓦片。他对着太守喊道:“天道昭昭,枉杀孝妇,郡中将有大灾!”说完,便主动辞了官,隐居故里。
行刑那天,周青向官府提了一个请求:立一根十丈高的竹竿,在竹竿上挂起白幡,立在集市中央。太守答应了。周青被押到刑场时,抬头对着天空发誓:“青若罪当诛,血顺流下;若蒙奇冤,血逆幡竿,六月飞雪,三年不雨!”
刽子手的刀落下的时候,突然狂风大作,吹得五色旗帜猎猎作响。紧接着,周青的血喷溅而出,竟沿着竹竿慢慢向上流,像一条红色的蛇顺着竹竿往上爬,直到爬到竹竿顶端,才顺着旗帜的布面缓缓滴落下来。
更奇怪的是,原本是炎热的六月天,天空突然变得昏暗,鹅毛大雪毫无征兆地落了下来。雪花越下越大,很快就把刑场盖了有三寸厚,像铺了一层白色的丧布。围观的人都惊呆痛惜,纷纷议论:“周青是被冤枉的,连老天都在为她抱不平啊!”
周青死后,她说的话都应验了,连续三年没下过一滴雨。瘟疫还蔓延开来,病死饿死了很多人。
就在这一年,周青的小姑子因家中无粮,去山中的野柿子树上采摘干瘪的野柿子,摔断了双腿,无法行动,被聚集的野狗分食而死,落了个死无全尸。
也是这一年,东海太守脖子上长了一个肿块,起初并不在意,可几天后肿块越来越大,不仅无法说话,就是吃饭喝水时都疼痛难忍,家人为他找来东海最好的医生,开了十几副汤药,喝药时就像遭受酷刑一般,可病情却没有半点好转,只半个月,就死掉了,可以说他是疼死的,也可以说是饿死渴死的。
后来,新的太守到任了。他一到东海郡,看到百姓们的惨状,赶紧召来已经辞官归隐的于公,问他这里接连遭灾的原因。于公把当年周青的冤案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叹息着说:“昔日孝妇血逆飞雪,现在的干旱瘟疫是天谴呀!”
太守听了十分震惊,这才明白天灾和冤案有关。他立刻让人准备了猪、牛、羊三牲作为祭品,亲自带着祭品来到周青的坟前,焚香祭奠,让人刻了一块石碑立在墓前,碑上写着“汉孝妇周青之冢”,又发布了官方文书,正式为周青平反昭雪。
几天后,晴朗的天空突然乌云密布,紧接着,一道闪电劈开长空,倾盆大雨哗啦啦地落了下来,滋润着干裂了三年的土地。这场雨下了三天三夜,旱灾彻底解除了,瘟疫也奇迹一般消失了。
到了元朝,关汉卿写了千古名作《窦娥冤》,故事里的窦娥就是以周青为原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