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余家诚被余家梅扣了两顶帽子(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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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到普通病房一两天后,有一天余家梅跟余家诚说,她听别人说的,说母亲这种情况出院后只能活一两年。

过一会又跟余家诚说:“等我妈出院了还把我妈搬到六楼(指余家诚住的地方),我去照顾。”

余家诚皱了皱眉头觉得不妥,因为他知道母亲到出院那一天肯定还不能走路,于是就跟余家梅说“这不行吧,没有电梯,两个人抬上六楼都不好抬。而且也容易伤着妈妈。”

余家梅说:“没事,教会人多,我来找教会的人抬,不要你管!”

她这么说让余家诚很不舒服。这话任谁听了都不会舒服。

而且她说这个事情的时候,眼神始终是阴冷的,发狠的。

联想到之前她说母亲只能活一两年的话,余家诚猜她这时候应该是认为母亲出院后也会一直瘫痪在床,所以她说的到自己家照顾母亲,其实潜台词就是伺候两年伺候死算了。

之所以这么猜想,是因为农村老家这种情况不少,可以说司空见惯。

母亲好好的时候,和余家梅闲谈时有时也会拿这种事当谈资;生死是大事,但别人的生死不是。

农村绝没有一些文学作品里描写的那么美好,农村人也不是善良的代名词。

当余家梅说要找教会的人抬母亲上六楼时,余家诚不再接话。

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开始加紧督促母亲训练,并感觉到母亲每天都在进步,手脚力量恢复得很快。

然后余家诚重新考虑了一下母亲出院后的事情。

考虑到自己以后也要以门窗店为平台跑业务,有不少事情会在店里处理,白天会有不少时间在店里,觉得最有利于母亲恢复的选择就是白天把她带到店里,自己和余家梅、方优三个人有事需要出去可以轮流出去,能保证有一个人在店里就行。

前期,傍晚店里关门时母亲可以先跟余家梅他们回家,余家梅家那栋楼有电梯;也有房间,三个房间目前余家梅夫妻住一间,方之良住一间,空闲一间。

后期,等母亲能走了,能爬楼了,再跟自己回六楼住。

考虑了几遍,余家诚觉得这个方案很周全,准备第二天余家梅来交班时细细地跟她说,相信她也会赞成的。

第二天早晨,余家诚给母亲洗了脸,自己也洗了脸,等余家梅来了后没慌着走,而是等给母亲喂完饭,去跟余家梅商量:“等我妈出院了先到你家住几个月......”

但余家诚只来得及说完这句话就被余家梅强势截停了。

她先是断然拒绝:“不可能!”。

然后给余家诚扣帽子:“你是儿子,你要承担起做儿子的责任!你做儿子的应该怎么样怎么样,……”。

吧啦吧啦说了一大堆,停不下来。

余家诚一下子就懵了:这怎么还跟儿子女儿的扯上关系了?不就是到你家住一段时间吗?你有必要反应这么大吗?

在余家诚的印象里,母亲向来是儿女平等对待的。

别的不说,作为余家诚和余家梅的原生家庭,父母原先在老家并没什么财产,只有三间老房子,后来拆迁时回迁了两间相邻的双层商铺,也是儿女各给一间。

这两间商铺就是前面第11章提到过的,因为回迁时面积不足,余家诚父母当时还从女儿女婿那借了两万块钱。这两万块钱在合伙开那个门窗店时,余家诚已经还给方优余家梅了。

后来因为都来了六安,一年多以后放在一起卖给了同村的一个人,卖了14万,余家诚和余家梅一人拿了6万,母亲只留了2万傍身。

其实分钱的时候应该余家诚先拿两万然后再分的,因为当初回迁时余家诚父母问方优借两万,相当于方优垫了两万。但合伙开店时余家诚把这两万还了,就反过来等于余家诚垫了两万了。

你余家梅分房卖钱的时候没有因为是女儿少分一分钱,现在却来跟我强调儿女之别,这也太双标了!

余家诚承认男女有别,这是生理上的差别,谁也不能否认。

但在赡养父母这件上,余家诚不认为儿女有别,因为自己的父母在养育儿女时并不曾区别对待。

这从余家梅的名字上也可见一斑:在老家,百分之九十九的女孩取名是不加辈分的,也就是说,本来余家梅大概率是叫余红梅的。

“我是儿子怎么了?我怎么没承担做儿子的责任了?”。

反应过来的余家诚忍不住质问余家梅。

“……你还是大学生来!……”余家梅不回答余家诚的话,甚至根本不管余家诚说了什么,只是在吧啦吧啦的过程中又扣了一顶帽子过来!

“我是大学生又怎么了?我从来没炫耀自己是大学生,也从来不拿自己是大学生说事,你拿来说事是什么意思?”

不是说,一个人书读的多,懂得更多的道理和常识,就应该对别人忍让;恰恰相反,应该更好地扞卫自己。

余家诚被余家梅彻底引爆了,他最讨厌的就是别人道德绑架他,给他扣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