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地契成灰还田亩,朱门锄犁换新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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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的夏日常有暴雨,惊雷滚滚时,总让人想起那些足以撼动根基的变革。龙天策推行的“火耗归公”“士绅同赋”“剥夺劣绅功名”等政令,已如连串惊雷,炸得地方士绅晕头转向。但他们心中,仍存着最后一丝侥幸——只要土地还在手中,只要还能靠着祖产坐享其成,总有卷土重来的一日。

直到七月流火的这一天,县衙门前的公告栏前,再次围满了人。这一次,张贴的政令,如同最烈的惊雷,彻底粉碎了他们所有的幻想。

政令内容简洁却重逾千斤:

“凡本县境内,地主劣绅通过强取豪夺、威逼利诱、巧取豪夺等非法手段侵占的农民土地,其地契一律视为无效。三日内,所有此类地契,需由持有者主动交至县衙,统一焚毁。逾期不交者,一经查实,土地直接充公,持有者严惩不贷。

土地归还后,原佃户或失地农民,可凭户籍证明,重新登记土地,纳入官府编册,按规定缴纳赋税,永为己业。

原依靠土地剥削为生的地主劣绅,除保留必要的口粮田外,其余田产充公或分配给农民后,一律取消县衙此前发放的‘养廉补贴’(此前为安抚士绅所设的过渡性补贴),需与普通农民一样,亲自下田劳作,自食其力。”

这道政令,像一把烧红的烙铁,狠狠烫在了杞县所有地主劣绅的心上。

地契,是他们财富与地位的终极凭证。自秦汉以来,“田宅永业”便是士绅阶层安身立命的根本。他们可以容忍“火耗归公”,可以接受“同耕同赋”,甚至可以咬牙承受“功名被夺”,但绝不能容忍“地契被焚,土地还农”——这等同于刨了他们的祖坟,断了他们的根。

“他疯了!龙天策绝对疯了!” 孔老秀才的儿子,那个曾经连锄头都不会握的年轻秀才,此刻正歇斯底里地撕扯着自己的长衫,他手中的那叠地契,是孔家世代积累的“家业”,其中至少有三成,是祖上通过兼并、典押等手段得来的。

“焚毁地契?还田于农?让我们下田劳作?” 郑三的侄子郑明,一个平日里锦衣玉食的纨绔子弟,瘫坐在地上,看着自家仓库里堆积如山的地契,眼前一黑,差点晕过去。这些地契,是他在杞县横行霸道的资本,如今竟要被付之一炬?

而那些平日里最跋扈的劣绅,此刻更是如丧考妣。

王大户家里,他正指挥家丁,将一箱箱地契往地窖里藏。“不能交!绝对不能交!” 他红着眼睛,如同困兽,“这些地契,是我们王家几代人的心血!交出去,我们就成了穷光蛋!就得去跟那些泥腿子一起刨地!我死也不干!”

可政令的威严,容不得他们反抗。

三日期限的最后一日,龙天策亲自坐镇县衙,夜凌带着监察司的人,挨家挨户搜查。那些试图藏匿、销毁地契的劣绅,被当场拿下,枷在县衙门口示众。

“王大户,藏匿地契,违抗政令,杖责五十,土地全部充公!”

“郑明,烧毁地契试图抵赖,杖责八十,流放三千里!”

一声声判决,如同重锤,敲在所有士绅的心上。

最终,县衙前的广场上,堆积起一座“地契山”。那些泛黄的、带着墨迹与印章的纸张,曾是多少农民的血泪,多少家庭的噩梦。

龙天策亲自点燃了火把。

“焚!”

随着他一声令下,火把被扔向地契堆。干燥的纸张瞬间燃起熊熊大火,火光冲天,映红了半个杞县的天空。

“不——!” 被押在一旁的孔老秀才,看着自家的地契在火中化为灰烬,老泪纵横,哀嚎不已,“我的地!我的家业啊!”

其他被押的劣绅,也纷纷哭喊、咒骂,却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些象征着他们特权的地契,在烈焰中卷曲、燃烧,最终化为灰烬,随风飘散。

广场周围,挤满了前来观看的农民。他们中,有被夺走土地的张老汉,有世代为奴的佃户,有失去家园的流民。当看到地契被焚的那一刻,起初是死一般的寂静,随即爆发出震天的欢呼,不少人甚至激动得跪倒在地,朝着火光的方向磕头,泪水混合着笑容,在脸上肆意流淌。

“烧得好!”

“龙县令!青天大老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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