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回 丘(2/2)

虾皮小说【www.xpxs.net】第一时间更新《仙路奇缘风云志》最新章节。

简单的祭奠过后,杨笑轻声道:“过些日子陛下可能要在圣京郊外选一处地方,为星洛修一座陵寝。”

杨落儿叹了口气说道:“修吧,修吧。你还年轻,总不能让弟妹就这么一直丘在这里,还是早点入土为安的好。”

说到这里,诸位看官可能会有所不知了。常言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二人携手一生,欢喜顺遂也好,吵闹磕绊也罢,到了人生的尽头,两个人总是要一前一后分开走的。当然了,夫妻恩爱携手归天的也有,只不过那样的事情太少了,在这里不作讨论。

按照民间的习俗,夫妻二人有一人先离世的,若是男人先不在了,是可以直接葬在祖坟里入土的,而若是女的先离世了,是不可以直接下葬的。需要捡选一处地方,或在平地上用砖石垒砌成坟茔,或寻一处洞穴安置棺椁,这种安葬方式就称之为“丘”。

什么时候能入土为安呢?那就是等到男的去世时再一同下葬。

生同寝,死同穴。

这就叫夫妻。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丧葬习俗呢?

古人有事死如生的说法,这样的讲究是怕夫妻二人在黄泉路上走散,到了阴冥地界难以团聚。

那又为什么男的先去世后不用“丘”起来,而女的先去世后就要先用“丘”这种安葬方式,再等男的一起入土为安呢?

那是因为古时讲究个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男人是可以成家立业的,而女人则没有成家立业这一说,需要遵守“在家从父,出嫁从夫,老来从子”的规矩。也就是说女人不管是在人世还是在阴间都需要有一个男人成的“家”才好安身立命。

男人去世后直接入土,到了阴间鬼域也能自立门户。而女的直接入土,在阴间就会无处安身,到时候还不知会漂落到何处去,也许从此孤苦无依,也许就被别的厉鬼抢去做了鬼妻,更甚至直接被厉鬼吃了果腹。

对于事死如生的古人来说,不管哪种结果都是难以接受的。

有没有女子去世后直接入土为安的呢?

有!

只不过这需要丈夫的点头应允。

有看官可能会问了,那丈夫点头应许后先去世的女人为什么就能直接下葬,入土为安呢?难道就不怕妻子的魂魄到了阴曹之地孤苦无依吗?

古人传言,丈夫的应允就好比是得了一道天地间无形的官凭路引,黄泉路上拘魂拿魄的鬼差就不会为难死者。到了阴间,夫家的祖宗先人凭此就能认出是自家儿孙后辈的媳妇儿,从而接纳她。这样一来女子在那边便有了安身之所,等丈夫来时便好夫妻团圆。又或者得了丈夫的应允之后便可自决去处,投胎转世。

又有看官可能要问了,那女子就不能在那边投靠自己的先祖吗?

要知道古时的女子多是可怜人,很多地方连自家的族谱都上不了,又有那“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这样的说法。身在阳世间尚且有家难回,到了阴曹幽冥之地你又让她去哪里找祖宗投靠呢?

诸位看官,这些可不是本棍胡编乱造出来的,而是从古至今真实存在的丧葬习俗,不但本棍的家乡有这样的习俗和传说,就是古书上也记载有各地相似的丧葬习俗和传说。不信的话本棍这就给大伙儿找一些出来:

话说这夫妻二人携手一生,恰似《诗经》中“死生契阔,与子成说”的誓言,然月有盈亏,寿有定数,终究要面对生死长诀。

北宋《太平广记》载一奇闻:河中府张氏夫妇情深,妻王氏病笃时紧握夫君衣袖泣道:“黄泉路冷,恐与君失散。“其夫当即咬破手指,在素帕上书“张门王氏“四字为凭。这则故事恰为古代丧葬制度作了凄美注脚——生死相隔时,总要为幽冥重逢留下凭证。

《礼记·郊特牲》有载:“妇人,从人者也。“这七个字如同千年枷锁,将女子生死皆系于夫族。

汉代大儒郑玄注解丧仪时特别强调:“妇人不二斩“,意指女子丧服不缝边角,象征其终身依附地位。

这般观念投射到葬俗中,便催生了独特的“丘“葬制度:先逝妇人如飘萍无根,需暂厝丘坟以待夫君,正如《颜氏家训》所言“妇人之柩,非夫在不当葬“。

民间流传着“望夫丘“的凄楚传说:晋代樵夫之妻李氏在丈夫出征期间病故,族人依俗将其棺椁丘于山崖。每逢朔望之夜,崖洞便传出纺车之声,乡邻皆言李氏魂灵仍在纺线备寒衣,等候夫君归来同穴。

这则故事虽属杜撰,却道出了“丘“葬制度最深沉的情感寄托——那些悬于崖壁的棺椁,何尝不是生者给亡者留下的守望之窗?

明代《夜航船》记载过一桩奇案:某县令夫人早亡,依制丘葬三年后,县令梦见妻子泣诉:“妾在阴司客栈候君七载,路引将过期矣。“惊醒后县令急开棺查验,果然在夫人手中发现褪色的朱砂路引。这则志怪故事揭示出古代丧仪中“丈夫允诺“的神圣性——在阴阳观念中,男子的首肯不啻为官府印信,能助亡妻突破幽冥关隘。

这种观念可追溯至汉代“传符”制度,《后汉书·礼仪志》载:“亡者持传,方得过津。”出土的东汉镇墓文中常见“天帝使者告丘丞墓伯,谨为王氏之魂解除殃咎”等语,恰似给亡者开具的阴间通行证。当这种制度投射到夫妻关系中,丈夫的允诺便成为妻子在冥界的“身份文牒”,既能避免成为孤魂野鬼,又可凭此投胎转世。正如《聊斋志异·聂小倩》中宁采臣为女鬼重敛骸骨,便是赋予其“合法”阴籍的隐喻。

清代学者俞樾在《右台仙馆笔记》中记述过一桩惨事:徽州吴氏女因夫家拖延丘葬,棺椁在义庄停厝二十余年,最终族人竟将其尸骨迁至“女坟滩“——专门收容无主女魂的乱葬岗。这赤裸裸展现着旧时女子的终极困境:生时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的附庸,死后若不得夫家接纳,连尸骨都成无根浮萍。

这种残酷现实在墓葬形制上亦有印证:考古发现宋代女性墓志常以“某郡某氏”模糊名讳,而明代山西常氏宗族墓地中,十三座丘葬女棺竟无一座刻有全名。更令人唏嘘的是《清稗类钞》所载“借穴葬”风俗——某些宗族允许改嫁寡妇与前夫合葬,条件是其棺椁必须侧置且低于后娶正室,这般安排恰似幽冥世界的“妻妾尊卑图”。

所幸礼法严苛处亦有人性微芒。元杂剧《窦娥冤》中,窦娥临刑前发下三桩誓愿,其中“要丈二白练悬于旗枪”正是为证清白以待与亡夫同穴。而敦煌出土的唐代《女人社约》中,竟有“社人亡故,众助粟五斗以营葬”的条款,展现民间女性自发结社突破礼教束缚的努力。最动人的当属福建客家“等郎妹”风俗:自幼被夫家收养的女孩若未及成婚先逝,族人会将其梳起妇人发髻,以“丘”葬之礼待其“丈夫”长大完婚,虽悖人伦却饱含温情。

正如钱钟书在《管锥编》中所言:“丧葬者,生者寄哀之具,亦时代精神之镜。”那些静默的丘坟,那些崖洞中的悬棺,既是封建枷锁的见证,也凝结着先民对生死团聚的执着想象。当我们在博物馆看见出土的宋代“合穴葬”双棺——两具遗骸手指相扣处系着褪色的红绳,或许能读懂《长恨歌》“在地愿为连理枝”的真正重量:那不仅是爱情誓言,更是一个族群穿越生死的精神图腾。

……好吧,本棍承认是在水字数。这些记载都是我用AI从网上找来的(捂脸)。不过啰嗦了这么多其实是想向大家说明丧葬制度在生活中的重要性。现今社会,人们生活在钢筋混凝土浇筑成的丛林中苦苦挣扎,疲于应付,对于丧葬的观念早已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可不论如何变化都不能否定它的重要性,必经: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这其中的祀就包括了丧葬制度,而且占据了很重要的一部分。

好了,咱们言归正传。

且说杨笑看过了亡妻之后,便在姐姐的带领下向后山的矿场和铸造兵器铠甲的工坊而去。

从黑虎山上向下望去,山脚下原本的荒地早已变了模样,再也不是那副荒草丛生,乱石成堆的画面。

那黑虎山后如今到底变成了什么模样呢?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