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李思春之殇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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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春死了。

尸体火化,骨灰无人认领。她无父无母,无亲无故,唯一的联系人是旅行社。

旅行社赔了家属一笔钱,事情渐渐平息。

可她的“同事圈”里,却流传起一个说法:

“李思春是被‘山神’收走了。

她贪财害老,损阴德,又立秋饮冰,触犯节气禁忌,

还敢在雷击地抢‘天财’,

死得活该。”

但没人知道,李思春的“灵魂”,并未消散。

七日后,她的魂魄飘回了大理。

她站在自己租住的公寓外,透过窗户,看着几个同事正在瓜分她的遗物。

“这包是LV,给我了。”一个胖导游抢过她的手提包,试背了一下。

“这口红还新着,我拿走。”另一个女孩拧开她的化妆品盒。

“银行卡密码她写在日记本里,咱仨平分。”财务小张翻着她的笔记本,冷笑,“这婊子,藏得真深。”

最让她心寒的是——

王老太太,那个被她忽悠买下十万翡翠的老人,竟也来了。

她穿着素净的衣裙,手里拿着一个红包,是李思春生前收的“小费”——一张百元钞票,用红纸包着,上面写着“谢礼”。

“这红包,沾了她的喜气,”王老太太对其他人说,声音平静,“我今晚就存银行,留着给孙子压岁。喜气不能过夜,存了才安稳。”

有人提醒:“阿姨,婚礼红包才要当天存钱,留喜气。这……是丧事钱吧?沾了死人晦气,还是烧了好。”

王老太太摆摆手:“一样,都是钱。喜气不能过夜,存了才安稳。再说,她年轻轻就死了,怨气重,我把她的‘喜气’带走,也算帮她超生。”

她说完,将红包塞进包里,转身离去。

李思春的魂魄贴在她身后,冷冷注视,眼中燃起幽绿的火。

“你们……都该死……”她喃喃道,声音如风中残烛,“我的钱……我的命……我的一切……都被你们分了?”

她想起自己的一生:

985高材生,前途无量,却因情堕落;

被学校开除,遭亲友唾弃,连母亲都不愿见她;

靠出卖青春和良心赚钱,陪酒、陪笑、陪玩;

最后,死在一场虚幻的“发财梦”里,连尸体都烧成了灰。

她不甘!

她要报复!

她跟着王老太太,来到银行。

老太太将红包递进柜台,说:“存一万,活期。”

柜员接过,打开红包——

里面,竟是一张黄符纸,泛着陈旧的黄色,上面用朱砂画着诡异的符咒,线条扭曲如蛇,中央写着一个字:

“债”

柜员吓坏了,手一抖,符纸飘落:“阿姨,这是什么?邪术吗?”

王老太太脸色煞白:“不可能!我明明放的是钱!我亲手包的!”

她翻遍包包,没有红包,没有百元钞,只有一张符。

而此时,银行角落的监控显示——

就在她走进银行的瞬间,那个红包,已凭空消失。

监控画面中,她的包口空空如也,而李思春的魂魄,正站在她肩头,手中握着那张红包,嘴角勾起一抹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