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灵狐窥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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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枫城的暮色总带着点暧昧的橙红,像被揉碎的晚霞浸了酒,泼在青灰色的瓦檐上。醉仙楼二楼临窗的雅间里,酒气已经漫过雕花木窗棂,混着晚风里的栀子花香,酿出些微醺的黏糊劲儿。

蛮牛捧着半坛灵谷酿,仰头猛灌时喉结滚动得像座小山坡,第三坛见了底,他把空坛往桌上一墩,酒液顺着坛口淌下来,在紫檀木桌面上晕开深色的圈。“叶天,你那‘卸力掌’到底哪学的?”他抹了把嘴,手背沾着酒渍,眼神却亮得很,“上回在演武场,我那斧刃都快劈到你天灵盖了,你反手一搭,愣是让我斧子拐了个弯,劈在自己脚边——这手活儿,比我族里最老的摔跤师傅还滑溜!”

叶天正用银签子挑着碟子里的醉虾,虾身裹着琥珀色的酒汁,在灯光下泛着油亮的光。他闻言笑了笑,指尖的银签突然“嗖”地弹出,精准刺穿另一只正蹦跳着试图逃出碟沿的虾,动作快得只剩道银光。“杂耍班学的。”他把穿了虾的签子递到嘴边,连壳带肉嚼得咔嚓响,“前几年城南杂耍班来巡演,看那老班主给小孩表演‘仙人摘豆’,顺手学了两招,哄小孩玩的把戏罢了。”

他说着抬眼,目光扫过蛮牛微怔的脸,嘴角勾了勾:“倒是你,上回对练时第三斧,斧柄明明往我左肩来,半道却偏了寸许,斧刃擦着我耳朵劈进地里——当我看不出来你收了力?”

蛮牛一愣,随即糙笑起来,拳头往桌上一拍,震得碗碟叮当作响,连窗台上那盆驱蚊的薄荷都晃了晃。“你这小子,眼睛比鹰还尖!”他挠了挠后脑勺,耳根有点发红,“我那不是怕吗?你细皮嫩肉的,真劈着了,不得躺半个月?我蛮牛交朋友,从不做亏本买卖——伤了朋友,比丢了货还亏。”

他忽然凑近,胳膊肘撑在桌上,声音压得低了些,带着酒气的呼吸喷在桌面:“说真的,你们苍枫城最近不对劲。今早我去码头帮货栈搬东西,看见城主府的人在偷偷往‘破浪号’上搬黑箱子,盖着‘军械’的红印,看着却比寻常兵器箱沉得多。”

“破浪号”是苍枫城最大的货船,平时专走远洋航线,这个时节本该在南海装香料,却反常地泊在码头三号泊位,船身吃水线深得吓人。

叶天捏着酒杯的手指顿了顿,杯沿的水珠顺着指缝滑进袖口,冰凉的触感让他清醒了几分。城主李嵩明面上是两袖清风的父母官,去年还因为“拒收百姓供奉”被写进地方志,可叶天见过他深夜从后门送走个穿黑衣的人,那人靴底沾着的泥,和黑风寨后山的黏土一模一样。他瞥了眼窗外——暮色里,对面“望春楼”的飞檐上蹲着团雪白的影子,像团被揉皱的云,琥珀色的眼睛正对着雅间,尾巴尖在晚风里轻轻扫动,像在打暗号。

“你看错了吧。”叶天漫不经心地给蛮牛空了的酒坛续上酒,酒液溅出些在桌布上,晕开小朵深色的花,“城主府采买军械是常事,上个月刚给城防营换了批新弩箭,许是顺便多备了些箭簇。”

“放屁!”蛮牛一拍桌子,酒坛翻倒,琥珀色的酒液淌了满地,在青砖地上蜿蜒成小河,“我扛了十年货,军械箱多重我还不知道?寻常装弩箭的箱子,两人抬着走得飞快;可今早那箱子,十个人才抬得动,走三步歇两步,压得跳板都咯吱响——那里面绝不是箭簇!”

赵小胖正抱着碟酱肘子啃,油汁顺着下巴往下滴,闻言含糊道:“会不会是……金子?上个月城主府库房不是遭了劫吗?说不定是把剩下的金子偷偷运走藏起来……”

“蠢货!”蛮牛屈起手指敲了下他的脑袋,咚的一声闷响,“金子哪用军械箱装?还盖‘军械’的印?那不是明着告诉别人‘快来抢’?再说城主府库房的金锭子,上个月遭劫后,账面上只剩三百两,够装半个箱子就不错了!”

赵小胖被敲得缩了缩脖子,委屈地揉着后脑勺,把最后一块肘子塞进嘴里,腮帮子鼓得像只仓鼠。

叶天的目光又落向窗外,那只白狐不知何时换了姿势,蹲在飞檐角的瑞兽嘴里,前爪扒着兽头,尾巴垂下来,像条蓬松的白围巾。他指尖摩挲着杯沿,忽然想起今早母亲塞给他的纸条,藏在他常穿的那件月白锦袍袖口夹层里——“李嵩与黑风寨勾结,今夜三更,码头三号仓库,当心血玉。”

“喝酒。”叶天举杯碰了碰蛮牛的酒坛,瓷杯与陶坛相撞,发出清越的响,“管他装什么,横竖落不到你我手里。你这次来苍枫城是换货的,办完正事赶紧回你的黑石寨,别掺和城里的浑水。”

蛮牛还想再说,却被赵小胖拽了拽袖子。小胖子嘴里还塞着肘子,含糊不清地指着窗外,眼睛瞪得溜圆:“叶哥,你看!那狐狸!”

一只白狐正从望春楼二楼的排水管滑下来,动作轻盈得像片雪,爪子扒着砖缝,尾巴卷成团保持平衡。可落到一楼窗台时,它却踉跄了一下,左前腿微微蜷着,沾在皮毛上的暗红在暮色里格外扎眼——像是血。它仰头望了雅间一眼,琥珀色的眼睛在渐暗的光里闪了闪,像淬了火的琉璃,随即转身窜进了巷弄,尾巴尖扫过墙角的野菊,带落两片花瓣。

“奇怪,城里怎么会有白狐?”赵小胖咽下嘴里的肉,舔了舔嘴角的油,“而且它好像……一直在看我们?”

叶天放下酒杯,起身时带倒了身后的梨花木椅子,椅子腿与青砖地摩擦,发出刺耳的刮擦声。“我去趟茅房。”他丢下这句,没等蛮牛应声,已经快步下楼。

醉仙楼后巷堆着些废弃的酒坛,坛口蒙着灰,空气里飘着发酸的酒气和污水的腥气,石板缝里还长着些滑腻的青苔。叶天刚拐进巷口,就见那只白狐蜷缩在酒坛堆里,前腿紧紧贴在身侧,雪白的皮毛被血濡湿了一大片,结成深色的硬块。而它面前,站着两个穿黑衣的人,手里握着带血的短刀,刀身还在往下滴着暗红的血珠。

“死狐狸,还敢跑!”其中一人抬脚踹在旁边的酒坛上,陶坛碎裂的脆响惊得墙缝里的蟋蟀都住了声,“城主说了,活要见皮,死要见骨!这可是你自己往绝路上撞——”

白狐发出呜咽声,不是野兽的嘶吼,倒像小狗受了伤的呜咽,细弱却揪人。它琥珀色的眼睛里竟滚出泪珠,大颗大颗地砸在布满灰尘的坛口上,溅起细小的灰雾,目光直勾勾地望着叶天藏身的方向,像是在求救。

叶天摸出靴子里的匕首——那是他十二岁生日时父亲送的,柄上缠着防滑的黑绳,刀刃上刻着细密的云纹,平时用来削水果都嫌太锋利,此刻却被他握得指节泛白。

“哪来的野狗,也敢管城主府的事?”黑衣人发现了他,转身时短刀在暮色里闪着寒光,刀刃上的血珠滴在青石板上,洇出小小的红点。

叶天没说话,匕首出鞘的瞬间,他忽然想起父亲教的“缠字诀”——不是什么厉害招式,就是仗着身形灵活,贴着对手打转,专找肋下、膝盖弯这些软肋下手。他像片叶子似的掠过去,匕首擦着黑衣人的手腕划过,带起一串血珠,那人手里的刀“哐当”落地,捂着流血的手腕痛呼。

“点子扎手!”另一人惊呼,挥刀劈向叶天后颈,风声带着冷冽的杀气。

叶天俯身躲开,刀柄狠狠砸在对方膝盖弯。那人惨叫着跪下,却趁机伸出手,死死抓住了叶天的脚踝,指甲几乎嵌进肉里。眼看同伴的短刀就要刺过来,巷口突然传来蛮牛的怒吼,震得巷顶的灰都掉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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