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余华英拐卖儿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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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8日,贵州贵阳的清晨被一阵刺耳的警笛声划破。62岁的余华英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这个拐卖17名儿童、被称为"人贩子天花板"的女人,终于结束了罪恶的一生。她的故事像一部现实版《盲山》,却比电影更残酷——贫穷与堕落交织的40年里,她亲手撕碎了几十个家庭的亲情,而这一切竟始于她将自己的亲生儿子标价5000元卖给了陌生人。

当余华英站在生命的终点,那些被她拐卖的孩子们,有的已经寻亲成功,与家人团聚;有的仍在茫茫人海中寻找回家的路;而更多的家庭,却永远失去了完整的可能。这起案件的审判过程历经波折,最终以法律的最高惩罚为这一系列悲剧画上了句号。

一、罪恶的开端:卖子换钱的"启动资金"

1.1 贫困与堕落的交织人生

余华英的人生起点在云南鹤庆县一个极度贫困的家庭。1963年出生的她,8岁辍学放牛,17岁成了孤儿。这些本可以成为励志故事的素材,却在她16岁那年彻底跑偏——跟着大自己二十多岁的姑父私奔,村里人戳着脊梁骨骂"不要脸",她却把这当作"追求自由"的壮举。

1984年,余华英嫁给了重庆男子王加文,生下一个女儿,取名王梅花。然而,这段婚姻并未给她带来稳定的生活。1992年,王加文因盗窃入狱,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彻底崩塌。为了生计,余华英把女儿交给王加文的哥嫂抚养,自己则前往县城的一家面馆打工。

在重庆打工期间,余华英结识了比她大20岁的木匠龚显良。这段畸形关系里诞生的私生子,竟成了她罪恶生涯的"启动资金"。面对奶粉钱都凑不齐的窘境,这对男女通过河北中间人以5000元价格卖掉了亲生骨肉。"第一次卖娃手发抖,第五次就像卖土豆",余华英后来在法庭上的供述,冷血得令人脊背发凉。

1.2 罪恶链条的形成

这个被当作"商品"的婴儿,不仅开启了余华英的犯罪链条,更彻底泯灭了她的良知。尝到"快钱"甜头的余华英很快组建起犯罪团伙,她与龚显良、出狱后的王加文形成"铁三角",在云贵川交界处织就了一张拐卖网络。

余华英的犯罪团伙分工明确:她自己是团伙的主谋,负责物色目标和诱骗孩子;龚显良既是余华英的情人,又是司机,在拐卖儿童犯罪过程中,主要负责运送孩子;王加文是余华英的前夫,他在出狱后也加入团队,充当"打手",主要防止孩子逃跑。

他们的作案手法堪称"教科书级"套路:带着亲生女儿当诱饵混入社区,用糖果玩具骗取孩子信任;专挑农忙时节下手,趁着家长无暇顾及抱走独自玩耍的孩童;建立跨省"运输线",从西南山区拐到河北邯郸,中间人王国付负责联络买家,形成完整的"拐-运-卖"产业链。

二、十年流窜:十七个家庭的破碎

2.1 跨省拐卖的"职业"生涯

从1993年到2003年,余华英分别和龚显良、王加文等人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他们的作案流程非常精细化,余华英在选择拐卖孩子的选址上也下足了功夫。她会专门挑贵州、云南、重庆的城中村,这些地方打工人多,家长忙得无暇顾及孩子。

他们会先在目标区域租房住一段时间,让女儿王梅花陪着目标孩子玩耍,从而让家长放松警惕。然后开始用"买糖"、"带你找妈妈"或"阿姨给你买新衣服"等花招骗走孩子。得手后,他们会马上坐绿皮火车,把孩子连夜送往河北邯郸,通过中间人以3000到5000元之间的价格出售。

在那个90年代,工人月薪才200多块,而拐卖一个孩子就能获得相当于普通人三年收入的暴利。这一巨大的经济诱惑,让余华英在拐卖儿童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2.2 令人心碎的受害者故事

余华英拐卖的17名儿童来自12个家庭,其中有5个家庭均被余华英一次拐走2个孩子,有的孩子被拐走后遭中途遗弃。这些被拐儿童的故事,每一个都令人心碎。

杨妞花:1995年冬天,5岁的杨妞花在贵阳被余华英以"买织毛衣的签子"为诱惑,牵着她出门。杨妞花被带上汽车、又带上火车,从此与家人分离。"在火车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我妈妈在山上喊我,她带着一堆人喊着'妞花''妞花',后边还有人喊'妞妞'",说到这里,杨妞花声音哽咽。

在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姚寨乡姚寨村,余华英拎着瘦小的杨妞花,像兜售一个物件。一名王姓老太太以2500元的价格买下了她。妞花从此有了"奶奶",有了新的名字"李素燕","李"是"奶奶"聋哑的儿子的姓。做"李素燕"的日子里,挨打和吃饭一样平常。每一棍、每一拳落在身上,杨妞花都在疑惑,爸爸妈妈怎么还不来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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谌江华、谌江海兄弟:1993年2月28日,余华英伙同龚显良在贵州省安顺市熙郊公园附近以带被害人谌江华、谌江海去游戏机室玩游戏为由,将谌家二兄弟从安顺带至贵阳。因认为谌江华年龄较大不好卖,就将其安排在贵阳的一家游戏机室打游戏,将谌江海拐带至河北省邯郸市,以3500—4500元的价格卖给当地一户人家。

谌江海回忆,当时不到5岁的他和9岁的哥哥谌江华一起跟随父母来到贵州安顺,由于父母做生意十分繁忙,小江海就一直由哥哥照看。谌江海被陌生人用一包山楂片带走了,直到要上火车时,小江海才意识到这不是家的方向。"我想念父母,想念哥哥,没有记忆就是没有痛苦,有记忆才有痛苦。后来,连妈妈的模样也记不清了,记不清楚家在哪,叫什么名字,父母叫什么,我怎么能找到家,像大海里捞针。我恨自己什么也不记得。"

王艳龙、王能能兄弟:1994年10月7日,余华英伙同龚显良在安顺市西秀区汪家山附近,趁被害人王艳龙、王能能两兄弟无人看管之机,以带两兄弟去买好吃的为由,通过先乘坐汽车至贵阳后转乘火车,将王家两兄弟从安顺拐带至河北省邯郸市。

这对兄弟的母亲张荣仙回忆,两个儿子失踪那天的情景历历在目。那是1994年农历九月初三,6岁的大儿子王艳龙和4岁的二儿子王能能起床后,张荣仙给他们穿戴整齐,热饭给他们吃,但兄弟俩都不吃。王艳龙吃了两口把饭倒回锅里,张荣仙还生气地用筷子敲了他的头。

接下来两兄弟就出门去玩,3岁的弟弟也跟着去了。过了半个多小时,小儿子一人回来了,没见两个哥哥。张荣仙出门去找,把儿子们平时抓青蛙的小河、捉蜻蜓的土坡都找遍了,但都没有其踪影。张荣仙的丈夫精神受到了巨大打击,曾两次跳河轻生,都被好心人救上来。再后来丈夫频频借酒消愁,引发重疾经常卧床不起,只剩她一人在打工之余带着海报奔走全国各地寻找儿子。

陈丙连的儿子:1994年7月19日,陈丙连在百子桥上摆摊做生意,因无人在家,她11岁的大儿子肖正涛带着5岁的弟弟肖正俊在百子桥附近玩耍,这时突然出现了三个陌生人,热情地递给孩子冰棒。几分钟的时间,陈丙连的小儿子就被一根冰棒拐走了。"当时我才三十几岁,我儿子丢了三天,我头发全白完了。"

此后二十余年,夫妻俩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寻找儿子,辗转福建、山东、广东多地,他们还将儿子的照片制作成扑克牌,只为能有一丁点儿子的下落,但始终杳无音信。"我在这里看,我们同行的马上把我叫住,他说你不能死啊,你死了你大儿子怎么办?你坚决不能死。"陈丙连放弃了轻生的想法。然而,在漫漫寻亲路上,陈丙连的丈夫遗憾离世。

三、法网恢恢:余华英的两次落网

3.1 第一次落网:侥幸逃脱的"张芸"

2000年,余华英第一次被抓,当时她在云南拐卖孩子,被群众举报后被抓。但由于当时DNA技术不成熟,余华英仅被拘留两个月后便被释放。这次经历让余华英更加谨慎,也让她更加狡猾。

2004年,余华英再次作案时,她使用了假名"张芸",只承认拐卖1个孩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在庭审中,法官曾询问她为何使用假名,余华英回答:"自己有点害怕,就用的假名字。"法官进一步追问:"自己怕什么?"余华英回答:"我也说不清自己怕什么,反正有点怕那种感觉。"

实际上,余华英害怕的是自己的真实身份被揭穿后,之前的罪行会被一并追究。在服刑期间,余华英表现良好,获得减刑,实际只服刑5年,于2009年出狱。出狱后的余华英并没有悔改,而是跑到重庆,改名"张素珍"继续生活,直到2022年杨妞花的姐妹报警,警方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发现她与当年通缉照片一模一样,才最终将其抓获。

3.2 关键转折:杨妞花的复仇

杨妞花是被余华英拐卖的儿童中的一名,也是最特殊的一名。是她,亲手将余华英送上了被告席。

杨妞花被拐是在1995年,她5岁时。邻居余华英以"买织毛衣的签子"为诱惑,牵着她出门。杨妞花被带上汽车、又带上火车。她没有得到毛衣签子,家在身后,越来越远。

在被拐后的日子里,杨妞花虽然被迫改名"李素燕",但她从未忘记自己的真实身份。"在火车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我妈妈在山上喊我,她带着一堆人喊着'妞花''妞花',后边还有人喊'妞妞'",杨妞花牢牢记住了自己的名字和家乡的呼唤。

2021年,已经结婚生子的杨妞花开始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寻亲视频。大约半个月后,她的堂妹看到了视频,帮助她找到了亲生姐姐桑英。当杨妞花得知父母在自己被拐后的几年间相继去世,她决定为父母讨回公道。她辗转多地,为警方提供线索,希望能将当年拐卖她的人贩子余华英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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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6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对杨妞花被拐卖一案立案调查。24天后,余华英在重庆大足落网。杨妞花回忆说:"我清楚地记得余华英打我,她在哪个角落打的,怎么打的我都清楚记得,我永远都不会记错的,我为什么能记住她的长相,就是因为这些东西。她好像低估了我一个5岁孩子的记忆,我记得她的长相,并且记着她的名字。"

四、漫长的审判:从11名到17名受害者

4.1 一审:正义的初判

2023年9月18日,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显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中间人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素燕(即杨妞花)、张晓峰、侯通通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9万元。

一审宣判后,余华英表示不服,提出上诉。她在上诉中认为量刑过重,并提供了新证据以求轻判,但遭到检方反驳;对于杨妞花提出的880万的民事赔偿诉求,余华英表示"自己愿意赔偿,但没有赔偿能力"。

4.2 二审:发现新的犯罪事实

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在庭审中,余华英对一审认定其拐卖儿童11名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认罪。但对于死刑判决,她认为量刑过重。其辩护人提出,余华英有坦白情节,建议从轻处罚。

然而,在二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余华英在云南省还涉嫌拐卖其他儿童的犯罪事实。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4.3 重审:从11名到17名的受害者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阳再次开庭审理。中国新闻周刊从被害人方代理律师王文广处获悉,除原一审法院认定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外,经过补充侦查,检方还指控其涉嫌拐卖其他6名儿童,被拐儿童数量从11名增加至17名,分别来自12个家庭,其中5个家庭均被余华英一次拐走2个孩子,有的孩子被拐走后遭中途遗弃。

这6名新增的受害者中,包括余华英与丈夫王加文拐卖的2名儿童,还有余华英另与龚显良(已故)作案2起、拐走两对兄弟共计4名儿童,余华英与龚显良将其中的3人拐卖至河北邯郸,将另一名年龄稍大的儿童留在贵阳一家游戏厅内,后该名儿童遇到好心人被送至派出所,在民警的帮助下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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