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余华英拐卖儿童(2/2)

虾皮小说【www.xpxs.net】第一时间更新《大案要案详情录》最新章节。

2024年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在庭外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被余华英拐卖的杨妞花表示,她也紧跟其后提起了上诉。杨妞花表示,整个庭审过程中,余华英没有抬一次头,手还在时不时发抖。"我见了余华英5次,今天是第一次看到她垂头丧气、双手发抖,整个过程中她头没抬一下,我能感觉到她心里是害怕的。"

4.4 终审:最高法核准死刑

2024年12月19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开庭。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裁定,驳回余华英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本裁定为终审裁定,余华英不能再次上诉。

2025年2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余华英被执行死刑。据余华英的代理律师王文广回忆,终审判决后,他们认为结果不会再有变数,但执行的时间确实有点出乎意料。那天中午他正在新疆处理案件,有媒体朋友打电话告诉他这事,在确认是真的后,他很意外也很激动,因为此前毫无征兆。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死刑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核准执行,一般都在一年左右。余华英案宣判两个多月就被执行,速度之快,体现了司法部门对此案的高度重视。

就在余华英被执行死刑的同一天,她的丈夫王加文也因参与拐卖获刑16年6个月,这对"雌雄大盗"终于双双入笼。

五、受害者的控诉:无法弥补的伤害

5.1 杨妞花:从被拐儿童到维权者

杨妞花的寻亲之路充满艰辛。2021年,被拐26年的杨妞花回到贵州老家认亲,与亲生姐姐桑英团聚。然而,她得到的却是父母在自己被拐后的几年间相继去世的噩耗。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杨妞花的父亲杨新明得知女儿被拐后,拼命找孩子,花光了所有积蓄,最后在1997年因绝望喝农药自杀。母亲胡玉珍因悲痛过度眼泪直流,2000年病逝前还紧紧抓住大女儿说:"一定要找到妹妹。"

杨妞花的姐姐杨桑英14岁就成了孤儿,靠捡破烂维持生活,直到2021年才在抖音上听到妹妹的消息。面对父母的离世和家庭的破碎,杨妞花决定为父母讨回公道。她辗转多地,为警方提供线索,希望能将当年拐卖她的人贩子余华英绳之以法。

在法庭上,杨妞花对余华英的道歉并不接受。她认为,余华英的道歉只是怕死,并不是真正的悔过。"她只是怕死,并不是悔过。"杨妞花说,"我不需要余华英的道歉。我1990年出生,1995年的时候就已经被拐卖到河北邯郸,我13岁辍学,13岁出去打工,现在60岁的余华英依然可以拿出纸,在上面清楚地念出她自己的诉求。但是因为余华英拐走了我,导致我小学六年级没有毕业,我的姐姐现在她连所有的字都认不全,这都是余华英一手造成的。能不能把我父母的生命还给我?所以我恳求一定要严判余华英,还我和我们台下所有受害家庭一个公道。"

5.2 其他受害者:无法愈合的创伤

谌江海是另一名被余华英拐卖的儿童。被拐时不到5岁的他,对家乡和父母的记忆逐渐模糊,但思念却从未减少。"我想念父母,想念哥哥,没有记忆就是没有痛苦,有记忆才有痛苦。后来,连妈妈的模样也记不清了,记不清楚家在哪,叫什么名字,父母叫什么,我怎么能找到家,像大海里捞针。我恨自己什么也不记得。"

长大后,在家人的帮助下,谌江海开始采血、比对DNA、加入寻亲群。2023年11月,经过比对,谌江海终于找到了身在贵州的家人,并已与家人团聚。他找到家后才知道,当年被余华英和龚显良留在贵阳游戏厅的哥哥谌江华,从游戏机室出来后,遇到好心人把他送到派出所,通过贵阳派出所民警的帮助,才回到了安顺的家中。谌江海被拐后,他的父母就不再做生意了,妈妈生了一场病,头发脱落了,腿脚也不好了,但一家人一直在四处寻找他。

对于张荣仙来说,找到大儿子王艳龙是一个意外的惊喜。2023年8月,一名男子与张荣仙夫妻的DNA比对成功。后来志愿者联系上这名男子,他说自己是从小被人拐卖到河北邯郸的,还记得自己有个弟弟一同被拐。而这名男子正是张荣仙的大儿子王艳龙。

张荣仙相信,二儿子极有可能也在邯郸。此时她注意到了杨妞花寻亲的新闻,无论是作案时间、作案手法还是拐卖路线,杨妞花案与王艳龙、王能能案都十分相近,张荣仙怀疑两个儿子也是被余华英所拐。

于是,张荣仙求助侦破杨妞花被拐案的贵阳警方,贵阳警方又找到了人脸识别技术出色的江西警方,最终通过人脸识别,果然在邯郸找到了一名长相高度疑似王能能的男子。今年春天,警方对该男子进行采血后,通过DNA比对确认,他的确是张荣仙的二儿子王能能。

然而,与家人团聚的喜悦中也夹杂着苦涩。张荣仙的两个儿子至今都没有回到她的身边,他们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生活,对亲生父母和故乡感到陌生。虽然伤心难过,但张荣仙表示,她愿意给孩子时间,等待他们归来。

六、余华英的辩护:试图逃脱的最后挣扎

6.1 法庭上的"影后级"表演

余华英在法庭上的表现堪称"影后级"表演。一审听到死刑判决时,她捂脸假哭,转眼又嬉皮笑脸要求上诉;二审咬定自己不是主犯,把责任推给已死的同伙;直到最后签字还在嘀咕"要找法律援助"。

在二审庭审中,余华英突然提出要向受害者道歉。她对法官说:"请法院允许我在此处对受害人做出一个深深的歉意,我可以站起来鞠个躬吗?"法官同意后,余华英向受害者方向鞠了一躬,说了声"对不起"。

然而,杨妞花并不接受她的道歉。"我不需要余华英的道歉。"杨妞花说,"她只是怕死,并不是悔过。"

6.2 辩护策略:从犯地位与悔罪表现

余华英的辩护人在庭审中提出了多项辩护意见,试图为余华英争取从轻处罚。首先,辩护人认为余华英在案件中并非主犯,而是从犯,犯罪行为主要由龚显良主导。

其次,辩护人提出余华英有坦白情节,建议从轻处罚。他们认为,余华英在被抓获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当认定为坦白。

此外,辩护人还提出,余华英在2009年出狱后再也没有拐卖儿童的违法行为,这表明她已经有所悔悟。

然而,检方反驳了这些辩护意见。检方指出,余华英在犯罪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她负责寻找目标、诱骗儿童,是犯罪链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检方认为,拐卖犯罪是一个整体,不存在主从犯之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对于余华英的"坦白",检方指出,余华英从未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所有被拐儿童都是在警方查到确切证据后,她才被动交代的,没有一个是她主动交代的,这表明她根本没有悔过表现。

6.3 最后的狡辩:不知悔改的"恶魔"

直到最后,余华英都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与律师的最后一次谈话中,律师告诉她:"我们经常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今天跟你讲这可能是你最后的机会。你当天如实供述,这是更多的对你人的良心和人生的一种救赎。"

然而,余华英依然认为自己不是主犯,不是犯意的提起者,塑造一个年少不懂事的形象,声称自己是从犯,不起主要作用。这种态度让受害者及其家属更加愤怒,也让公众对这个"恶魔"的最后挣扎感到不齿。

七、正义的意义:余华英案的社会影响

7.1 一个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

余华英案成为近年来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标志性案件。该案因其犯罪时间跨度长、受害者众多、社会影响恶劣,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法院不仅关注余华英的犯罪行为,还关注其犯罪对受害者及其家庭造成的深远影响。法院认为,余华英的行为导致多个家庭破碎,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其主观恶性极深,犯罪后果极其严重。

余华英案的判决结果,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该案表明,对于拐卖儿童这种严重侵犯儿童权益、破坏家庭完整的犯罪行为,法律将给予最严厉的制裁。

7.2 科技进步与寻亲效率的提升

余华英案的侦破和受害者的寻亲过程,充分体现了科技进步对打拐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杨妞花通过短视频平台寻亲成功,谌江海通过DNA比对找到家人,这些都得益于现代科技的发展。

据余华英的代理律师王文广介绍,近年来大数据人脸识别、短视频平台都为寻亲起到了很大作用,未来随着科技的进一步发展,可能有更好的平台帮助家长寻亲,离天下无拐就更近一步。

7.3 公众意识的提高与社会参与

余华英案的广泛报道,也提高了公众对拐卖儿童问题的认识和警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打拐工作,参与到保护儿童权益的行动中来。

在余华英案的审理过程中,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拐卖儿童问题的深入讨论。许多被拐儿童及其家庭也受到鼓舞,勇敢地站出来寻求帮助,希望找回失散的亲人。

7.4 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反思

余华英案也引发了人们对法律制度的反思。一方面,该案的审理过程体现了我国司法的公正和严谨,从一审到二审,再到发回重审,每一个环节都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处理。

另一方面,余华英在2004年被轻判后继续作案的事实,也让人们思考如何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提高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有代表建议将拐骗儿童罪刑期上限提高至死刑,或者将拐骗儿童罪并入拐卖儿童罪,以提高对这类犯罪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