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史建娟杀人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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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4日,史建娟坐上了开往新乡的长途汽车。一路上她内心忐忑不安,脑海里不断浮现出李丽的脸。虽然她从未见过李丽,但她知道李丽是一个温柔美丽的女子,和自己一样深爱着郭罡。

到达新乡后,史建娟并没有直接去找郭罡,而是去了事先预定好的"祥和招待所"。她化了淡妆,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平静一些。她反复演练着接下来的计划,生怕出现任何差错。

史建娟事先打听到了李丽的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她假扮成铁路局的工作人员,给李丽打电话,谎称有一个包裹需要她本人签收,并让她到"祥和招待所"来领取。李丽信以为真,丝毫没有怀疑,便答应了下来。

傍晚时分,李丽如约来到了招待所。史建娟早已等候多时,她热情地迎上前去,将李丽带到了302房间,说包裹就在电视下面的柜子里。李丽弯腰去拿包裹,可哪里有什么包裹,她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史建娟从背后用绳子紧紧勒住了脖子。

李丽拼命挣扎,但史建娟已经失去了理智,她用尽全身力气,直到李丽不再动弹。确认李丽已经死亡,她将现场简单清理,以掩盖作案痕迹,然后离开了招待所。

七、案发被捕的24小时

5月15日早上7点多,招待所服务员小王推着清洁车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当她走到302房间门口时,发现房门虚掩着。她轻轻推开房门,眼前的一幕让她吓得魂飞魄散:一个年轻女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眼睛睁得大大的。

"啊!"小王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手中的钥匙和清洁工具"哐啷"一声掉在地上。她连滚带爬地跑出房间,跌跌撞撞地跑到前台,语无伦次地喊着:"死人了,302杀人了。"

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封锁了整个招待所。经过初步勘查,死者系机械性窒息死亡,被人活活勒死。现场没有明显的打斗痕迹,也没有丢失财物,这表明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抢劫杀人案。

警方立即调取了招待所附近的监控录像,经过仔细查看,锁定了一名年轻女子的嫌疑——史建娟。史建娟,山东济南人,26岁,案发前一天,她在招待所登记入住,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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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警方根据线索,在济南的一处出租屋内将史建娟抓获归案。面对警方的审问,出人意料的是,她很快就承认了自己杀害李丽的事实,但却对作案动机避而不谈,只含糊地提到了死者丈夫郭罡,说自己和郭罡"关系匪浅"。

八、死刑判决与最后时刻

2007年4月28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史建娟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审理查明,史建娟因与郭罡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为达到与郭罡结婚的目的,采取欺骗手段将李丽诱骗至其租住的房间内,使用暴力手段将李丽杀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认为,史建娟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处史建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史建娟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然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后,认为史建娟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核准了死刑判决,并确定了执行日期为2007年8月2日。

在死刑执行前,史建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她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深的悔意,尤其是对李丽的两个孩子和自己的父母感到愧疚。

"我最放心不下的就是郭罡的两个孩子,还有我的父母。"史建娟在采访中泣不成声,"如果我能早点告诉父母,或者朋友,也许今天就不会是这样的结局。"

当记者问她是否还爱郭罡时,史建娟毫不犹豫地回答:"爱他。"但当被问及郭罡现在是否还爱她时,她沉默了一会儿,说:"不会了。"

2007年8月2日,在执行死刑前,史建娟向记者提出了最后一个请求:"请帮我告诉我的父母,我对不起他们,让他们保重身体。还有,帮我向李丽的孩子道歉,是我对不起他们。"

随着死刑注射完毕,史建娟的生命停止,她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执行死刑时,史建娟的亲人没有来,郭罡也始终没有出现。

九、案件背后的思考

史建娟杀人案在当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个原本前途光明的女孩,因为一段扭曲的感情,最终走上了不归路。这起案件不仅毁了史建娟和李丽两个家庭,还让两个无辜的孩子失去了母亲。

在这起悲剧中,最无辜的莫过于李丽。她从未想过,自己会因为丈夫的婚外情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正如史建娟在采访中所说:"最没有责任的就是李丽。但我还是感觉有点不公平。"

而郭罡作为这起悲剧的始作俑者,却始终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他的欺骗和自私,不仅伤害了两个深爱他的女人,还让两个家庭支离破碎。正如一位网友所说:"郭罡又可以光明正大地去找第三个女人了。"

这起案件也反映出了一些社会问题。一方面,它揭示了婚外情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它也提醒人们,在面对感情问题时,应该保持理性,寻求正确的解决方式,而不是采取极端手段。

河南省少年研究所所长程明武先生在分析这起案件时指出,女性犯罪呈现上升趋势,生存压力大、容易感情用事、法律知识缺乏是当前女性犯罪的三大特点。

十、爱的警示:如何避免悲剧重演

史建娟的悲剧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警示。在爱情面前,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一时的激情冲昏了理智。同时,我们也应该学会正确处理感情问题,避免走上极端。

首先,在开始一段感情之前,我们应该充分了解对方的背景,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史建娟就是因为没有充分了解郭罡的真实情况,才陷入了一段错误的感情。

其次,当发现自己陷入了一段不健康的感情中时,应该及时止损,不要因为一时的软弱而一错再错。史建娟在发现郭罡已婚的情况下,本可以选择离开,但她却一次次原谅郭罡,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再次,当面临心理压力时,我们应该学会寻求帮助,不要独自承受。史建娟在采访中多次表示,如果她能早点把心里的苦告诉父母或朋友,也许就不会走上这条路。

最后,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家庭,不要介入他人的婚姻。史建娟的悲剧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选择了成为第三者,这不仅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