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沈阳串联18号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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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至1997年间,沈阳这座东北重镇笼罩在一片恐怖的阴影之下。一个凶残的犯罪团伙在短短一年内疯狂作案50余起,杀害12人,重伤1人,抢劫财物价值近百万元。这一系列案件被沈阳市公安局命名为"串联18号案",成为当时沈阳历史上最严重的恶性犯罪之一。本文将详细还原这起震惊全国的特大杀人抢劫案的始末,从案件的发生、侦查过程到最终侦破,展现警方如何在艰难条件下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一、案件初现:从盗窃到杀人的升级之路

1.1 最初的盗窃案

1996年10月17日深夜,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第一小学的宁静被打破。次日清晨七点多钟,当学校财务室的会计打开房门时,眼前的景象令她尖叫起来——财务室被翻得乱七八糟,满地狼藉,保险柜被撬开,里面的现金不翼而飞,就连抽屉里锁着的几百元零钱也被洗劫一空。经过统计,这起案件造成的损失共有1万6千多元。

沈阳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迅速派员勘察现场。初步调查显示,作案者不止一人,但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能够表明案犯身份的线索。办案民警意识到这不是一起普通的盗窃案,其作案手法熟练、目标明确,显然是有备而来。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仅仅是噩梦的开始。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内,沈阳市第148中学、第122中学、第25中学、第二小学等单位接连发生与第一小学情况相似的盗窃案。犯罪分子的胆子越来越大,偷盗的对象由现金扩大到各类财物,第二小学除财务室被盗外,存放于其他办公室中的相机、录音机等物品也遭到盗窃。

1.2 案件升级:从盗窃到杀人

1996年12月2日凌晨,案件性质发生了质的变化。位于沈阳于洪区的陵东房屋开发公司更夫于某惨遭歹徒用钝器打击头部致死,现金1500元被盗。这是该犯罪团伙首次杀人作案,标志着他们已经从单纯的盗窃升级为更为凶残的抢劫杀人。

仅仅三天后,12月5日,犯罪分子再次出动。他们潜入沈阳市电炉厂,趁该厂更夫王某夜间熟睡时进入王某的休息室内,用同样的凶器打死王某,抢走3000元钱。连续两起杀人案件的发生,引起了沈阳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

12月初,犯罪分子的行动进一步升级。12月7日,沈阳市公安局在发往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部门的刑事案件信息通报中,把上述跨区发生的一系列杀人、抢劫、盗窃案件编为1996串联18号案件。与此同时,市公安局迅速召开刑侦工作会议,部署方案,调兵遣将,串联18号案件的侦破工作全面展开。

1.3 团伙作案的特点

随着案件的不断发生,警方逐渐总结出了犯罪团伙的作案特点:

1. 作案时间:主要选择在凌晨时分,此时人们的警惕性最低,也是值班人员最容易犯困的时候。

2. 作案目标:最初选择中小学,后转向企事业单位及商场。这些地方通常有财务室,存放一定现金,但安保力量相对薄弱。

3. 作案手法:使用大号钢丝钳子剪断窗户防盗网进入室内,然后直奔值班室,袭击值班人员,再抢劫财物。

4. 作案工具:主要使用钢丝钳、铁棒、斧子和锤子等工具,这些工具简单但破坏力强。

5. 团伙规模:每次作案通常有2-4人参与,分工明确,配合默契。

6. 反侦查意识:犯罪分子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他们通常分头前往作案地点,作案后分散逃离,避免集体行动被警方发现。

二、案件蔓延:警方的艰难侦查与犯罪团伙的持续作案

2.1 案件持续发生

1996年12月下旬,犯罪分子的活动更加猖獗。他们将目标转向了东陵区的一个乡政府,撬开了政府大楼里的好几间办公室。正在开保险柜时惊动了乡政府的保安马某,马某见状与他们展开激烈搏斗,不幸被击中头部,重伤身亡。见此情景,这伙歹徒担心会引来更多的人,没顾得上抢走财物就火速逃离现场。

进入1997年,犯罪分子的作案频率有增无减。从1月到11月,沈阳市内多家单位遭到偷窃,另有不少单位的更夫或保安被歹徒杀害并抢劫。令人震惊的是,连某军区家属院的看门大爷也惨遭毒手。

犯罪团伙的持续作案给群众带来巨大的恐慌,来自民众舆论和上级部门的压力持续涌向沈阳市公安局。为了早日抓住凶犯,市局安排大量民警在夜间轮流上街巡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线索。

2.2 警方的侦查困境

尽管警方投入了大量警力和精力,但案件的侦破工作进展缓慢。主要面临以下几个困难:

1. 缺乏有效线索:犯罪分子在作案现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如指纹、脚印等。唯一的线索是凶犯遗留在现场的一个黑色帆布袋。

2. 反侦查能力强:犯罪团伙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他们通常分头前往作案地点,作案后分散逃离,避免集体行动被警方发现。

3. 作案范围广:案件在沈阳市多个区发生,跨度大,增加了警方布控的难度。

4. 犯罪团伙隐藏深:犯罪分子平时隐藏较深,没有固定的职业和住所,流动性大,难以追踪。

经过调查走访,民警发现遗留在现场的黑色帆布袋虽然十分普通,但是只能在沈阳市内的五爱市场买到。此外,歹徒每次作案都是通过破坏各大单位后门或窗子进入现场,而这些单位的正门多朝向交通顺畅的大街,后门多位于居民区或小巷子中。这表明犯罪分子应当极其熟悉沈阳市内的街巷弄堂。

综合这两个线索,警方推测凶手应当是沈阳本地人,并且很可能与五爱市场有某种联系。然而,仅掌握这些,对破案而言还远远不够。案犯究竟是谁,其下落又在哪里,始终是一团迷雾。

2.3 犯罪团伙的内部情况

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和后来犯罪分子的供述,这个凶残的犯罪团伙的真实面目逐渐浮出水面。

该团伙的核心成员有四人:王德来、李涛、陈瑞勤和田中。其中,田中是最后加入的成员,也是导致整个团伙最终覆灭的关键人物。

王德来:在团伙中年龄较大,是主要策划者之一。他曾在五爱市场摆过摊位,专门烤鸡骨架,后来放弃正当生意走上犯罪道路。

李涛:与王德来是初中同学,从上学时就不是"好学生",坑蒙拐骗什么都干。他在团伙中负责踩点和准备作案工具。

陈瑞勤:外号"二狗子",1969年出生,在几人中年纪最大。他以前也在五爱市场混过,因此认识了王德来。这小子手脚一直不干净,之前就因为盗窃被劳教过两次,还判刑了两年。

田中:从小家里特别穷,学习不好,初中毕业之后去了职业高中。职高毕业后没找到什么正经工作,整天无所事事。

这四人组成了一个疯狂狠毒的团伙,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行。他们作案的方式非常固定:前期由王德来和李涛去踩点,定下来之后李涛骑着偷来的摩托车提前把作案工具藏在目标附近。等到了后半夜,一伙人分别打车到目标附近再步行过去会合。

这种做法打破了当时作案的传统模式,连续发生了这么多起案子,警方把重点都放在了严查半夜的出租车上,如果发现有人带着相关作案工具肯定先抓起来再说。可是谁也没想到他们已经提前把工具运过去了,晚上都是空手过去的。

警方曾经查到过他们好几次,但都是因为两手空空让他们躲了过去,这样也导致了四个人胆子越来越大,最后都把这事当成自己的正经工作了。大半时间下来做了几十起案子,基本上他们每次到手的钱都在一万块钱左右,已经足够他们挥霍了。

三、案件转折:自首者带来的突破口

3.1 五交化公司抢劫杀人案

1997年11月9日,沈阳市再次出现抢劫杀人案。五交化公司的夜间巡逻人员孙某被杀,并被抢走2000多元现金。这起案件成为了整个串联18号案侦破的关键转折点。

办案人员为此心急如焚,如果还不能抓获凶手,将会有更多的人被害。然而,就在民警们着急上火之时,串联18号案的侦破工作突然有了转机。

3.2 费志宇的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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