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栾鹤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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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来的实习生们像一阵清新的风,吹进了我们这座被数据和报表填满的办公楼。周一早晨,当我推开玻璃门,三个年轻面孔齐刷刷站起来,带着略显拘谨但无比真诚的笑容向我问好。

“林姐早!”

他们异口同声,眼睛里闪烁着刚踏入社会的期待与忐忑。我忽然想起七年前的自己,也是这般青涩而又渴望被认可。

“早啊,不用这么正式,坐下吧。”我笑着摆手,注意到他们桌上已经摆好了笔记本和笔,电脑也早已开机,“来这么早?”

“第一天实习,想早点来熟悉环境。”一个高个子男生回答道。他叫张轩,简历上写着校篮球队队长,阳光洒在他还带着少年气息的侧脸上,勾勒出青春的轮廓。

另外两个分别是陈小雨和李明哲,陈小雨扎着马尾辫,笑起来眼睛弯成月牙;李明哲则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看起来沉稳些,但指尖不停敲打桌面的小动作暴露了他的紧张。

“放轻松,我们团队氛围很好的。”我安慰道,顺手将一叠资料放在他们桌上,“这些是公司介绍和部门工作流程,今天先熟悉一下,下午带你们参加项目会议。”

“谢谢林姐!”三人再次异口同声,那股子朝气几乎要溢出来。

一整天,这群年轻人像海绵一样吸收着一切新知。我问什么他们都能迅速反应,提出的问题既有深度又不乏新鲜视角。午休时,他们讨论学校社团活动的热闹场面,让我不禁想起大学时代的自己——那个为了社团活动宁愿翘课,为了辩论赛准备通宵的自己。

下班时,三个实习生还围在我桌边问东问西。

“林姐,这个报表的数据源我能再了解一下吗?”

“林姐,客户提案一般要修改几轮?”

“林姐,周五的分享会需要准备什么吗?”

我一一解答,丝毫不觉得烦。他们的热情像一团火,不经意间也点燃了我内心某些沉睡已久的部分。

“好了,问题少年们,下班了,明天再继续。”我最终笑着打断这场突如其来的“问答会”。

张轩不好意思地挠头:“对不起林姐,我们太兴奋了,一不小心就...”

“没关系,我很喜欢你们的热情。”我真诚地说,关掉电脑,“一起走到地铁站?”

路上,他们聊起大学里的趣事,那些通宵备考、社团竞选、校园美食节的故事,让我不由自主地加入话题,分享了自己大学时代的糗事。当他们听到我当年为了赶毕业论文不小心把咖啡洒在全班唯一一份参考资料上时,笑得前仰后合。

“林姐居然也有这种黑历史!”陈小雨惊呼,仿佛发现了什么惊天大秘密。

“谁还没年轻过呢。”我挑眉,心情莫名轻盈起来。

在地铁站告别后,我脚步轻快地往家走,甚至哼起了大学时代常听的歌。推开家门,栾鹤华正系着围裙在厨房忙活,锅里飘出番茄炖牛的香气——我的最爱。

“回来了?”他转头,推了推金丝边眼镜,额上有细密的汗珠。三十岁的栾鹤华比大学时更加沉稳得体,西装革履早已成为他的标志,就连在家做饭也穿着熨帖的衬衫,只不过会挽起袖子,露出一截结实的小臂。

“今天怎么样?”他关小火,走过来给我一个例行拥抱,在我额头轻吻一下。

“特别好!”我兴奋地说,“新来的实习生太有意思了,充满活力,让我想起大学时候...”

我絮絮叨叨讲着白天的趣事,栾鹤华安静地听着,偶尔点头,手上不停摆弄餐具。我说到实习生们如何高效完成工作,如何提出新颖想法时,他轻轻“嗯”了一声;说到午休时他们聊起的校园趣事,他嘴角微微上扬;说到下班后一路聊到地铁站,他摆放筷子的动作顿了顿,但什么也没说。

餐桌上,我依然沉浸在白天的兴奋中:“那些孩子真可爱,是不是?充满激情的样子,让我都觉得年轻了几岁。”

栾鹤华给我夹了块牛肉:“你本来就不老。”语气平静得像在陈述一个数学公式。

“心态不一样嘛。”我嚼着牛肉,含糊不清地说,“说起来,张轩——就是那个高个子实习生——居然和你是同一所大学毕业的,算你学弟呢。”

栾鹤华筷子停顿半秒:“是么。”

“对啊!他说记得你,你在校时是风云人物,辩论队队长,还获得过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一等奖。”我越说越兴奋,“他说院系荣誉墙上还有你的照片呢!”

栾鹤华轻轻摇头:“都是过去的事了。”

我有些失望于他的平淡反应,但很快又想起什么,拿出手机:“对了,我们建了个群,你看,他们正在讨论今天的收获呢。”

手机屏幕上,实习生们的聊天记录飞快滚动,表情包层出不穷。我笑着翻给他们看:“李明哲这孩子真有意思,把自己比作‘进城的乡下老鼠’,说看什么都新鲜。”

栾鹤华瞥了一眼屏幕,没什么表情:“嗯,挺好的。”

他起身收拾碗筷,话题就此终结。

洗完澡后,我窝在沙发上继续参与群聊。实习生们正在讨论最新电影,我加入后,他们热情地推荐了一系列青年导演的作品,有些甚至没在主流影院上映过。

“林姐明天午休要不要一起看?我带了投影仪,可以投在会议室白墙上!”张轩提议。

“好啊!”我立刻答应,抬头对正在阅读财经杂志的栾鹤华说,“他们明天午休要放独立电影,挺有意思的,你要不要也来看看?”

栾鹤华从杂志上抬起眼:“明天中午有券商会议,你们看吧。”

他的语气一如既往的平稳,但我似乎捕捉到了一丝难以名状的情绪。不过很快就被群里新的消息吸引了注意力。

睡前,栾鹤华比平时更沉默,只是默默调暗灯光,为我掖好被角。我在黑暗中看着他的轮廓,突然觉得他今晚似乎有些不同,但又说不清哪里不对。

“鹤华,”我轻声唤他,“你今天是不是累了?”

他转过身来搂住我:“有点。睡吧,明天还要上班。”

那个夜晚,我梦见自己回到了大学时代,在图书馆与栾鹤华初遇的场景。那时他还是个会穿连帽衫和运动裤的数学系才子,笑容里带着现在少见的轻松恣意。

接下来几天,我与实习生们越发熟络。他们带来的不仅是新鲜视角和工作热情,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活力,让我重新审视自己的职业和生活。我开始尝试新风格的穿搭,听了他们推荐的独立音乐人的歌,甚至午休时不再埋头工作,而是和他们一起到楼下咖啡厅闲聊片刻。

栾鹤华似乎越来越忙,每晚我到家时,他要么在书房开视频会议,要么就是在回复邮件。我们的交流变得简短而日常,不再有从前那种深入的夜谈。有时我想和他分享工作中的趣事,他总是听着,却很少发表评论。

周五晚上,我终于忍不住问他:“你最近是不是对我说的实习生话题不感兴趣?”

栾鹤华从笔记本电脑前抬起头,镜片后的眼睛微微眯起:“为什么这么说?”

“你总是很平淡,不像以前那样会和我讨论。”我坐到他身边,“记得我刚开始带团队时,你每天都会问我进展,帮我分析团队管理的问题。”

他合上电脑,斟酌着词句:“那些是正式员工,他们是实习生,不一样。”

“但带实习生也很有挑战啊,而且他们真的很有意思,让我想起很多 forgotten 的事情。”我坚持道。

栾鹤华沉默片刻,最终只是轻轻拍了拍我的手背:“别多想,我只是最近比较累。”

那晚他抱我抱得特别紧,仿佛一松手我就会消失似的。我在他怀里咕哝了一句“奇怪”,便沉沉睡去。

周末过后,我发现家里开始出现一些变化。首先是栾鹤华的穿衣风格微妙地改变了。周一大早,他站在衣橱前犹豫了很久,最终没有选择常穿的衬衫西裤,而是拿出一件很少穿的 polo 衫和休闲裤。

“咦?今天不是要见客户吗?”我一边涂口红一边问。

“上午内部会议,下午才见客户。”他解释,但声音里有一丝不自然。

我没多想,匆匆出门:“那我先走了,今天实习生做中期汇报,得早点去。”

中午休息时,我意外收到栾鹤华的信息:「晚上想出去吃吗?公司附近新开了家意大利餐厅」

我有些惊讶,栾鹤华一向偏好中餐,且习惯于在家做饭:「怎么突然想出去吃?还是意大利菜?」

他的回复很快:「记得你说实习生推荐过一家不错的意大利餐厅,是这家吗?」

我眨眨眼,确实前几天在群里聊起过美食,张轩强烈推荐了新开的“Trattoria Dalì”,说那里的黑松露意面一绝。但我记得没跟栾鹤华提过这家店的名字。

「是那家,但你怎么知道的?」我回复。

「猜的」他回得简短,「要去吗?」

「当然!我和实习生说一声今晚不参与他们的电影马拉松了」

「不用」栾鹤华回复得出奇地快,「你可以去,我们改天也行」

我感到莫名其妙,最终回道:「没关系,他们自己看也一样。六点半餐厅见?」

「好」他回了一个简单的字眼。

下午指导实习生做汇报时,我偶尔会走神想到栾鹤华的反常行为。他很少这样突然约我外出就餐,更不会主动选择意大利餐厅。张轩注意到我的心不在焉:“林姐,有什么问题吗?”

“啊,没有。”我收回思绪,“你这里的数据可视化可以再优化一下,颜色太杂了反而不突出重点。”

“明白了。”张轩点头,却又忍不住问,“林姐今晚不来和我们看电影了吗?今天可是《天堂电影院》,意大利经典。”

我笑了:“你们倒是应景。不了,今晚有约。”

“男朋友?”陈小雨凑过来,眼睛亮晶晶的。

“未婚夫。”我纠正道,无意中晃了晃手指上的订婚戒指。注意到三个实习生惊讶的表情,我挑眉:“怎么?我不像有主的人?”

“不是不是,”李明哲推推眼镜,“只是从来没听林姐提起过,看起来完全像是单身精英。”

张轩点头附和:“是啊,林姐这么优秀,想象不出什么样的男人能配得上你。”

我被他们的夸张逗乐了:“得了,少拍马屁,专心改你们的汇报稿。”

然而内心深处,我却莫名感到一丝愉悦。承认吧,林薇,你享受这种被年轻人认可的感觉,我对自己说。

下班后,我来到餐厅时栾鹤华已经到了。他坐在靠窗的位置,依然穿着早上的polo衫,但外面套了件休闲西装,看起来比平日年轻了几岁。我惊讶地发现他甚至还做了头发,几缕额发随意地垂落,柔和了他平时过于严谨的形象。

“嘿,你今天看起来不一样。”我落座时评论道。

栾鹤华微微耸肩:“偶尔换换风格。”但他眼神中的不自在暴露了这绝非“偶尔”那么简单。

点餐时,他直接要了黑松露意面和一份实习生推荐的前菜。我惊讶地挑眉:“你怎么知道这些好吃?”

“看点评网。”他简短地回答,低头抿了一口水。

晚餐过程中,栾鹤华比平时健谈,问了许多关于工作的问题,但微妙地避开了实习生相关话题。当我主动提起张轩和我同校时,他迅速将话题转向了最近的股市波动。

回家的地铁上,他握着我的手,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我的订婚戒指,仿佛在确认什么。

那晚之后,栾鹤华的变化越发明显。他开始使用一些我从未听过的流行语,偶尔还会转发一些年轻人喜欢的网络段子给我。有次甚至问我是否想周末去玩密室逃脱——要知道,他曾经称那种活动为“一群人的无意义瞎忙”。

最奇怪的是,家里开始陆续出现一些快递盒子,总是栾鹤华签收,然后神秘兮兮地收进衣柜深处。我问起,他只说是办公用品或书籍。

“什么书?让我看看嘛。”我好奇地伸手去够衣柜顶层的盒子,却被他轻轻拦下。

“没什么有趣的,都是专业书。”他转移话题,“晚上想吃什么?我可以尝试做那道你喜欢的麻婆豆腐。”

我眯起眼打量他:“栾鹤华,你最近很怪。”

他推了推眼镜——这是他紧张时的小动作——反问:“有吗?”

“有。”我肯定地说,“你开始穿休闲装,主动尝试新餐厅,还用起了网络流行语。老实交代,是不是被什么年轻人附体了?”

他勉强笑了笑:“只是想尝试些改变。不喜欢吗?”

“不是不喜欢,只是觉得突然。”我靠在他胸前,听着他略快的心跳,“不过无论你什么样,我都喜欢。”

栾鹤华的手臂环住我,抱得很紧:“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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