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有人欢喜有人忧;张清鸢来靖安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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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砚抬手轻叩桌案,帐外值守的侍卫立刻躬身而入,脚步放得极轻,生怕惊扰帐内熟睡的楚昭雪。“取笔墨纸砚来,再备一匹快马,信成后即刻送往靖安郡王府,亲手交予父王。”他声音压得低缓,眼底还凝着看向床榻时的柔意,提及父亲时又添了几分恭敬。
侍卫应声退下,片刻便将东西奉上。沈砚坐在矮几旁,提笔前先望向楚昭雪——她眉头微舒,呼吸匀长,指尖才缓缓落纸。墨色晕开的字迹刚劲却温和,清晰列明行程:“儿自靖安郡出发,首抵云安城,与守将厮杀后成功收复此城,收降其麾下三千士兵;后行至青狼岭,遇山匪盘踞,晓以利害后收降两千余人;途经黑风谷时,遭云安城旧部副将埋伏,幸得周霆老将军及将士们协力,已顺利突围,无人员大碍;现率部与周家亲眷抵达永安城,一切安好。”
目光再掠向床榻,楚昭雪似被烛火晃了下眼,睫毛轻颤,沈砚下意识放轻呼吸,待她重新安睡,才续写道:“此行于险境中遇一位姑娘,性烈心善且武艺不俗,黑风谷一役曾与儿共御敌,亦愿往后并肩。待时机成熟,必带她回郡王府拜见父王。”寥寥数语藏尽心意,既不张扬,又足以让父亲知晓这姑娘的分量。
信写罢,他仔细折好封入火漆信封,递予侍卫:“路上谨慎,莫要耽搁。”侍卫双手接过退去后,沈砚起身走向床榻,见楚昭雪眉间悄悄蹙起,便俯身用指腹轻轻抚平,动作柔得像怕碰碎琉璃。
帐内重归静谧时,帐外传来轻浅脚步声——周家人渐渐散去,周豹走在最后,还回头望了眼帅帐,拍了拍身旁周虎的肩:“咱们得提前备好贺礼,可别等世子定下事来,倒显得咱们不上心。”周虎笑着点头,眼底满是打趣:“那是自然,世子这模样,可是咱们从未见过的,贺礼定要配得上这份心意。”说罢,几人相视而笑,慢慢隐入夜色,只留两名亲兵静静值守。
沈砚坐回椅上,目光落在楚昭雪脸上,指尖无意识摩挲着刚握过笔的指腹。他想起黑风谷里她挡在身前的模样,想起此刻她睡梦中的浅笑,心里渐渐盘算——待永安城的事落定,便要好好规划往后,绝不再让她置身险地。
快马自永安城帅帐出发,一路向北疾驰,马蹄踏碎夜色与晨光,换了三匹战马,歇脚都只敢短暂停靠,昼夜兼程赶了整整十天,才终于抵达靖安郡王府。侍卫翻身下马时,盔甲上还沾着沿途的风尘,他顾不得擦汗,捧着封着火漆的书信直奔书房,躬身递到沈伯山面前:“王爷,世子从永安城送来的信,走了十天,总算平安送到。”
沈伯山放下手中的军务奏折,指尖先摩挲过信封边缘——火漆完好,只是信纸边角被路途的风露浸得微软,他才缓缓拆开。目光扫过“自靖安郡出发,收复云安城收降三千兵,青狼岭收降两千山匪,黑风谷突围无大碍”的字句时,他紧绷的肩线渐渐放松,指腹在“无人员大碍”上轻轻顿了顿,眼底掠过一丝欣慰:“这小子,带着这么多人马,倒没出乱子,还算稳妥。”
正说着,苏氏提着食盒走进来,刚到门口就闻出了侍卫身上的风尘气,连忙问:“可是砚儿的信到了?这一路走了十天,他在永安城到底怎么样?”见沈伯山点头,她快步凑过去,目光落在信纸上,当看到“遇一位姑娘,性烈心善且武艺不俗,黑风谷共御敌,愿往后并肩”时,手里的帕子猛地攥紧,声音都添了几分急切:“姑娘?砚儿竟遇到了能跟他并肩的人?这姑娘是什么性子?竟能让他在信里特意提——走了十天的信,他定是早想跟咱们说这事了!”
沈伯山见她急得眼睛都亮了,忍不住失笑,将信递到她手里:“你别急,砚儿说‘时机成熟便带回来拜见’,想来是心里早有谱了。”他想起儿子往日里一心扑在军务上,连家书都只谈正事,如今竟会在信里特意留笔墨说一位姑娘,嘴角的笑意又深了几分,“能让他在险境里记挂,还愿同赴生死,这姑娘定有过人之处。”
苏氏捧着信反复看了几遍,指尖轻轻点在“共御敌”三个字上,眼眶微微发热:“咱们砚儿从小就硬气,遇事从不愿说委屈,如今有人能陪着他、帮着他,这十天的路,我倒盼着信能再快些到,早知道他有了牵挂。”她抬头看向沈伯山,语气里满是期待,“你说,咱们要不要先备些东西?内库有几匹新贡的云锦,还有之前御赐的玉簪,等砚儿带她回来,也好让姑娘知道咱们重视。”
沈伯山颔首应下:“理当如此。你让人挑些雅致的物件,再备些滋补的药材——砚儿刚经历几场厮杀,那姑娘跟着他,想必也受了累,这些都用得上。”他顿了顿,又对一旁的侍卫道,“再备一匹快马,给永安城回封信,告诉砚儿,王府一切安好,让他在那边安心处置事务,不必挂心家里。”
苏氏连忙应着,转身就要去安排,走到门口又回头看了眼桌上的信,嘴角噙着笑:“等下次信来,说不定就能知道姑娘的名字了——这十天的路,倒让我更盼着见她了。”
沈伯山看着她的背影,拿起信又看了一遍,目光落在“愿往后并肩”上,缓缓点头——他从未指望儿子靠联姻巩固势力,如今儿子能在千里之外寻到一位可同生共死、心意相通的人,这份缘分,比任何谋划都珍贵。
靖安王府的门房刚过巳时就匆匆往内院跑,连声道:“王爷、王妃,青云城张大小姐张清鸢到访,身后还跟着三十位随从——瞧着都不是寻常人,腰里都配着短刃,站姿齐整得很!”
沈伯山正与苏氏在花厅看新送来的绸缎,闻言对视一眼,都想起当年青云城的旧事,连忙道:“快请进,摆上待客的茶点。”
不多时,张清鸢便走进花厅。她没穿寻常闺阁女子的绫罗裙,而是一身玄色劲装,腰间系着银链剑穗,发尾束在锦带里,瞧着利落又精神。身后三十位随从就守在厅外,站姿笔挺如松,连呼吸都透着纪律性,一看便知是经受过严苛训练的。
“晚辈张清鸢,见过靖安王、王妃。”她躬身行礼,语气沉稳,目光却悄悄扫过厅内,没见着想见的人,指尖微紧。
沈伯山抬手请她落座:“张小姐远道而来,一路辛苦。当年青云城你救了砚儿,我们夫妇俩还没好好谢过你。”
提及旧事,张清鸢眼底软了些:“举手之劳,何况那时沈砚公子虽未袭世子位,却已带着人护了青云城半城百姓,晚辈只是恰逢其会。”她顿了顿,端起茶盏却没喝,径直说明来意,“自上次青云城分别,公子曾说‘心有丘壑者,不必困于一方祖宅’,这话我琢磨了很久。前段时间终于处置完家事,把青云城的祖宅卖了,带着我手底下这些人来——我想一直陪着沈砚,不管是处理军务,还是应对险境,都能帮上忙。”
这话一出,花厅里静了片刻。王妃苏氏先反应过来,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却也难掩一丝为难:“张小姐一片心意,我和王爷都懂。只是……你怕是还不知道,砚儿上月就带兵去了云州,先收了云安城,又经青狼岭、黑风谷,如今已到永安城,算着日子,走了快一个月了。”
“去了云州?”张清鸢手里的茶盏猛地顿在桌上,发出轻响。她显然没料到,眉峰瞬间蹙起,眼底闪过错愕,随即又沉了沉,“我这段时间忙着卖祖宅、安置人手,竟没听到半点消息……那他此去云州,可有危险?”
沈伯山见她急得语气都变了,温声道:“砚儿送来过一封家书,说黑风谷遇过埋伏,但有周霆老将军相助,已顺利突围,无大碍。你若找他,恐怕得往永安城去。”
张清鸢闻言,立刻站起身,玄色劲装下摆扫过凳面:“既如此,晚辈就不打扰王爷、王妃了。我这就带人手去永安城,路上快些走,总能赶上他。”她语气里满是笃定,没有半分犹豫——卖了祖宅,断了后路,本就是为了追随沈砚,如今不过是多走一段路,又算得了什么。
王妃想留她歇一晚再走,却被她婉拒:“晚辈的人都备好干粮马匹了,早一日出发,也能早一日见到他。”说罢,她又躬身行了一礼,转身快步走出花厅,厅外三十位随从见她出来,立刻整齐列队,跟着她往王府外走去,脚步急促却依旧齐整,转眼便消失在巷口。
王妃望着她的背影,轻叹道:“这姑娘,倒也是个性烈的,对砚儿的心意,半点不藏。”
沈伯山端起茶盏喝了一口,目光望向云州方向,缓缓道:“砚儿这一路,倒真是不缺牵挂他的人。只是往后永安城那边,怕是要多些故事了。”
马蹄踏过荒原时,卷起的沙尘混着夜风扑在脸上,张清鸢抬手抹了把脸,指尖蹭到满是细密的土粒——这已经是她从靖安王府出发的第七天,离永安城还有至少三天路程,连胯下最耐跑的枣红马,鬃毛都沾着一路的泥灰,跑起来呼吸声也比前几日重了些。
“小姐,前方三里有山泉,可宿营半时辰。”身后的阴影里传来代号“七”的低沉男声,他玄色劲装与夜色相融,只露双锐利的眼,脚步声轻得像落叶,典型的杀手做派,身后二十九人更隐在暗处,气息敛得如同不存在。
张清鸢勒住缰绳点头,跟着“七”往山泉走,牵马的手被缰绳磨出淡红印子,涂了药膏也没完全消。靠在岩石上歇脚时,她从怀里摸出布包,里面只剩最后两块王妃给的椒盐饼,指尖捏着饼边,忽然想起在青云城初见沈砚时,他也是这般带着暖意待人。
“小姐,水。”代号“三”无声递来水囊,指尖只碰囊边,动作利落无多余。张清鸢喝了口凉水,望着黑沉沉的荒原,心里却亮堂——祖宅早卖了,后路断得干脆,她带这群能以一敌十的人来,本就不是为了安逸,是要站在沈砚身边,替他挡暗处的危险,让他不用再独自扛着风雨。
她把饼掰成两半递向“三”:“分下去,给兄弟们垫垫。”“三”接过躬身退去,片刻就传来随从接饼的轻响,没有一句多余的话,却透着常年配合的默契。夜风卷起腰间银链剑穗,叮当作响间,她摸了摸冰凉的剑穗——这是她特意选的,铃音像极了沈砚当年常带的素银铃铛。
还有三天,她望着永安城的方向暗忖。哪怕剩下的路更难走,她也得赶过去,不为别的,只为赴三年前他那句“心有丘壑者,不必困于一方”的话,也为把这份藏了许久的追随,真真切切摆在他面前。
马蹄踩过最后一段坑洼土路,远处永安城的轮廓已在暮色里晕出淡影,30里的距离,风里都能闻见城郭方向飘来的炊烟气。张清鸢勒住马,玄色劲装下摆被晚风卷得轻晃,连日赶路的疲惫没掩住眼底的亮——再往前,就能见到沈砚了。
“大小姐,前面就是永安城地界,咱们是先进城安顿,还是直接去沈世子的军营?”身后一名侍从上前半步,声音压得低稳,常年做杀手的沉稳刻在骨子里,只是问话时,目光不自觉飘向远方军营的方向。
张清鸢几乎没犹豫,指尖攥紧缰绳,指腹蹭过马鞍上的磨痕:“去军营。”话音落,她扫向队伍里最擅探查的两人,“你们先去摸清军营位置,避开岗哨,别惊动旁人。”
“是。”两人应声,身影瞬间窜进路边矮林,玄色劲装贴紧树干,连呼吸都压到极轻——常年的杀手本能,让他们避开了军营外围的明哨暗岗,不过半柱香时间,就摸到了靖安军大营的东侧边缘。
营里的景象让两人愣了愣:士兵们正分批往饭堂方向去,手里的食盒沉甸甸的,没有以往行军时的饥肠辘辘,反而个个脸上带着松快,炊烟气里没有寻常粗粮的涩味,倒透着些从未闻过的香气——显然这些天的饭食供应得极足,和他们印象里行军作战的苦况截然不同。
正想再往前探,就见帅帐前的空地上,一道熟悉的身影站在暮色里。是沈砚,没穿盔甲,只着一身月白常服,袖口松松挽着,露出腕间的素银镯子——那是当年青云城时就戴的物件。而他身侧,站着个穿浅粉衣裙的姑娘,身段纤细,手却稳稳挽着他的胳膊,脑袋微微偏着,像是在说什么趣事。
两人的呼吸猛地顿住:他们跟着张清鸢见过沈砚多次,从未见他这般模样——沈世子待下属温和,却总带着几分疏离,可此刻,他侧脸对着光,嘴角竟勾着软笑,连眼尾都透着浅淡的暖意。姑娘手里捏着个银闪闪的小袋子,指尖挑着袋口,似乎刚从里面拿了片薄脆的东西,沈砚低头看她时,还抬手替她拂了拂鬓边被风吹乱的碎发,动作轻得像怕碰碎一片云。
姑娘笑着张口,把手里的东西递到他嘴边,沈砚也没推辞,微微低头咬了一口,还故意皱了下眉,惹得姑娘笑得更欢,挽着他胳膊的手又紧了紧。暮色把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叠在一处,竟透着说不出的亲昵。
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为难——这场景,怎么跟大小姐说?他们跟着张清鸢卖祖宅、赶了十天路,大小姐满心都是来陪沈砚,可眼前这画面……
不敢再多看,两人悄悄退了出去,快步回到张清鸢马前,脸色却比去时沉了不少,站在原地,半天没敢开口。
张清鸢见他们这副模样,眉峰先蹙了起来:“军营找到了?”
“是、是找到了,小姐。”代号“九”的侍从先应了声,声音却比平时低了些,眼神不自觉往旁边飘,手指还攥了攥腰间的短刃——这是他紧张时的本能动作,以往执行杀手任务时都极少出现。
张清鸢心里咯噔一下,指尖的温度瞬间降了几分,追问:“怎么了?营里出了变故?还是沈砚他……”
“没、没变故!沈世子好好的!”代号“五”的侍从连忙接话,却越说越结巴,话到嘴边又卡了壳,最后只重复了句,“就是……军营找到了,位置在东南方向,离这儿不到五里路。”
这话落,空气里静了一瞬。张清鸢看着两人躲闪的眼神、紧绷的肩线,还有那句没头没尾的“军营找到了”,心里那点赶路的急切,渐渐被一股说不清的沉郁压了上来。她勒紧缰绳,指节泛白:“你们还看到了什么?直说。”
“小姐,不是我们故意瞒您……实在是这事……这事不好说啊!”代号“五”憋得耳根发红,终于忍不住拔高了些声音,语气里满是急切与愧疚,指尖无意识抠着腰间短刃的鞘,“我们摸到军营东侧时,正撞见沈世子……他身边跟着个姑娘!穿浅粉的衣裙,手挽着他的胳膊,俩人站在帅帐前说话,笑得特别近!”
他语速飞快,话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往外蹦,连带着手势都比划起来:“那姑娘手里还攥着个银闪闪的小袋子,看着软乎乎的,里头像是装着零嘴——她还挑了片薄脆的递到沈世子嘴边,沈世子就低头咬了!还故意皱了下眉逗那姑娘,那姑娘笑得直晃他胳膊,沈世子……沈世子笑的时候,眼尾都弯了,我们从来没见他那样笑过!”
“还有营里的士兵,”他咽了口唾沫,又补了句,“个个手里的食盒都满着,飘出来的香味不是粗粮味,是那种……说不上来的鲜气,像是顿顿都有肉有菜,瞧着比咱们赶路吃的都好——显然这些天,沈世子根本没受委屈,还……还一直陪着那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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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刚落,空气里静得能听见风卷过草叶的声响。张清鸢僵在马背上,指尖猛地掐进掌心,疼得她指尖发麻,才勉强没让自己晃神。胯下的枣红马似察觉到主人的紧绷,轻轻打了个响鼻,蹄子在地上蹭了蹭,她却像没听见似的,目光直直盯着东南方向军营的位置,暮色里那点模糊的营火,忽然变得刺眼起来。
她卖了青云城的祖宅,带着三十个能以一敌十的手下,赶了整整十天路,马蹄踏碎了多少个晨昏,掌心被缰绳磨出了多少道印子,心里盼的全是“能快点见到他,告诉他我来了”。可现在听着“五”的话,那些画面像针似的扎进心里——浅粉衣裙的姑娘,挽着他的胳膊,喂他吃零嘴,还有他眼尾弯弯的笑……这些,都是她从未见过的沈砚。
“那姑娘……是谁?”她的声音比刚才低了些,还带着点不易察觉的发紧,却依旧强撑着镇定,没让情绪露得太明显。
代号“九”在旁低声接话:“没看清脸,只瞧见头发挽得很松,鬓边垂着碎发,沈世子还抬手帮她拂过一次——动作轻得很,像是怕碰坏了似的。”
张清鸢沉默了片刻,风裹着暮色的凉意吹过来,掀动她玄色劲装的衣角,也吹乱了她鬓边的发。她抬手把碎发别到耳后,指尖触到微凉的耳廓,才缓缓开口,声音重新恢复了平日的利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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